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历城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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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历城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政办发〔2021〕5号
有关街道办事处,区政府有关部门:
《历城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6月30日
(联系电话:区交通运输事业发展中心,66896996)
(此件公开发布)
历城区全面推行农村公路路长制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四好农村路”建设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我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体制改革,切实提升农村公路管理水平和养护效果,促进全区“四好农村路”建设高质量发展,根据《山东省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鲁政办发〔2020〕16号)、《济南市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实施方案》(济政办发〔2020〕34号)等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建立健全管理体制,推行三级路长制
(一)组织体系。区政府是全区农村公路养护管理的责任主体,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是农村公路日常巡查、维修和养护管理的实施主体。设立由区长任总路长、分管副区长任副总路长,公安、城管、交通、交警、绿化、水务等相关部门为成员的区级路长制;建立健全区、街、村三级路长制体系,分管副区长任县道路长,街道办事处主任任乡道路长,村委会主任任村道路长;每级路长下设专管员,协助路长负责具体事务,专管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负责配备。
(二)路长职责。区级总路长、副总路长负责全区路长制的组织领导、决策部署和考核监督,组织协调区路长制各成员单位推进各项工作落实,研究解决路长制工作中遇到的重点问题。各级路长是所负责农村公路的第一责任人,具体负责相应农村公路管理和涉及问题的协调治理工作;制定具体的路段管理方案并负责组织安排实施,建立巡查机制,及时养护维修;负责路长制工作的调度、协调以及监督检查专管员履职情况。专管员负责具体组织相应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发现问题及时向本级路长汇报,并定期向路长汇报公路治理情况,确保管辖路段公路及公路沿线路域环境畅通、安全、舒适、美观。
(三)成员单位职责。区交通运输局负责总牵头协调及业务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区城管局负责农村公路保洁及路域环境治理等工作;区水务局负责农村公路排水设施的监管及维护管理等工作;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负责对公路沿线绿化查漏补缺,提高绿化体量和绿化效果;区公安分局、区交警大队负责依法打击破坏公路基础设施等违法犯罪行为,持续整治超速、超载等违法行为;区财政局负责加大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政府资金投入,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具体负责路长制各项工作的落实和实施,组织开展辖区内农村公路的日常巡查、养护管理等工作;对遇到的重点、难点问题,需要部门配合的协调相关部门解决,对需要上级部门协调或解决的问题及时上报区级路长;在明显位置设置道路公示牌,内容包括道路名称、起止点位置以及路长、专管员的姓名、电话、职责等,便于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四好农村路”良好运营目标。
二、设立专门机构,明确管护职责
(一)人员组成。各相关街道均要成立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办公室,由街道办事处分管领导任主任,办事处城管科科长、交通执法中队中队长任副主任,具体负责辖区内农村公路日常巡查、养护管理等工作。
(二)日常巡查。各相关街道农村公路管理办公室配备公路养护员,明确每条道路具体巡查人员。制定辖区内道路桥梁巡查计划,建立日常巡查、养护日志,每周巡查要求做到辖区内所有农村公路(桥梁)无缝隙、全覆盖,县、乡道每周巡查不少于2次,村道巡查每周不少于1次,在日常巡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保存影像资料、填写维修通知单,及时通知养护部门进行维修,并对修复施工质量进行监督。
(三)养护维修。鼓励推行市场化运作模式,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开展日常养护。农村公路大中修工程应当按照规范标准设计,履行相关管理程序,组织专业施工队伍进行施工,并按照规定实施验收。
(四)明确职责。建立网格化管理体制,明确每条县道、乡道、村道路长及专管员工作职责,加强安全培训,确保公路设施运行安全和养护施工生产安全。
三、明确实施步骤,有序稳步推进
2021年7月底前,初步构建成立区、街、村三级路长制组织体系,明确人员、职责和办公地点,街、村路长制机构、职责、人员等,相关资料要于8月20日前报区级路长制办公室备案。8月下旬,各农村公路路长制公示牌要在公路明显位置设置,留好影像资料并于8月底前报区级路长制办公室备案;同时按照路长制职责全面开始运转,保障好“四好农村路”全面纳入管护范围。
四、强化保障措施,全面抓好落实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农村公路路长制工作专班(名单附后),统筹推进全区路长制的实施,推动各级路长制落实管理、养护、运营职责,构建覆盖县、乡、村道的路长制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各成员单位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上下联动,形成合力。各相关街道作为农村公路路长制的实施主体,要按照相关要求切实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监督考核。根据上级部门考核要求,建立监督考核与奖惩机制,将路长制各项工作推进落实情况纳入全区城乡道路养护考核范围,采用定期和不定期巡查以及社会监督等方式进行考核,作为养护资金拨付的依据。建立督查督办机制,对路长制落实不力及推诿扯皮、久拖不办、群众不满意等问题,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
(三)加大资金保障。加大政府资金对农村公路养护的投入, 将路长制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保障路长制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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