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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减权接权放权工作的通知
11370112004203737J-A/2020-4199400
综合政务
济历城政办发〔2020〕1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0-06-16
2020-06-16
2023-12-31
失效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减权接权放权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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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减权接权放权工作的通知

济历城政办发〔2020〕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化制度创新、加快流程再造、打造精简高效政务生态的决策部署,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面减权放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发〔2020〕8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作目标

全面“减权接权放权”,彻底清理取消市级设定由我区实施的行政许可事项,推进“市县同权”工作,实现审批权限扁平化。中国(山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济南片区历城区块(以下简称“自贸区历城区块”)、临港开发区等功能区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承接市级下放经济管理权限,并根据工作需要同步下放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做到“区内事区内办”,大幅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推动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任务

(一)做好省级压减行政权力事项的衔接落实(2023年12月底前完成)。根据省级行政许可事项三年压减50%以上以及行政处罚、行政征收、行政确认、行政检查等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压减有关安排和市政府有关工作要求,做好我区衔接落实各项工作。(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

(二)全面取消我区实施的市级层面设定的行政许可(2020年12月底前)。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全面取消我区实施的市级层面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区城管局、区水务局等有关部门)

(三)清理整治变相审批许可(2020年12月底前完成)。根据省、市政府工作安排,对区级《政府部门权责清单》中所有依相对人申请办理的其他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在实施中存在的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年检、监制、认定、认证、专项计划等形式变相设置、实施的审批和许可开展清理整治。对照省委省政府公开征集获得的线索中相关问题深入开展自查整改工作,督促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分别制定整改方案,提出简化、优化管理措施,规范行政权力运行。(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

(四)扎实推进“市县同权”(2020年6月底前完成)。通过承接直接下放市级行政许可事项、市直部门服务窗口前移在我区派驻工作人员和承接实质性审核权等方式,全面做好承接市政府下放我区行政许可事项工作,提升我区发展要素聚集能力。对与行政许可相关联的行政权力、公共服务和收费等事项,应当一并做好对上争取和承接工作,确保关联事项能在同一层级“一链办理”。(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司法局等有关部门)

(五)实施精准定向赋权(2020年12月底前完成)。自贸区历城区块、临港开发区根据市政府统一安排和各自工作实际,做好市级各项经济管理权限承接工作的基础上,根据自贸区历城区块、临港开发区用权需求,将能够赋予的区级经济管理权限同步下放,实现涉企投资审批扁平化、便利化,做到“区内事区内办”。(牵头单位:区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及区政府有关部门)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减权接权放权工作,建立主要负责人抓落实工作机制,明确专门负责人员,统筹推进各项工作,严格实施监督检查。对由我区承接的审批事项,要在人才、经费、技术、装备等方面加大对上争取力度,积极参加市直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确保接得住、管得好。

(二)强化沟通协调。区政府有关部门和临港开发区管委会要结合“高频事项”“一链办理”事项梳理等工作,与市级相关部门加强沟通协调,积极反映用权需求。

(三)落实同权同责。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要根据减权放权接情况及时调整本级权责清单,并对承接部门加强监督管理,确保相关责任落实到位。承接部门要依法履行对相关事项的审批监管职责,创新监管方式,强化日常监督管理。区政府有关部门要积极对接市级相关部门及时开放业务办理端口等问题;区政府有关部门要自觉接受市级相关部门对我区承接权力事项的指导和监督;对委托下放事项,由委托主体承担法律责任,要规范实施行政权力,自觉接受委托部门的监督。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6月16日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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