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确定济南市历城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字号:
大 中 小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确定济南市历城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牵头部门的通知
济历城政办字〔2021〕16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根据《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区政府同意,现明确济南市历城区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为区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机制的牵头部门,依法履行《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条例》有关职责。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