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历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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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历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政字〔2021〕1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历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1年5月17日
(此件公开发布)
历城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实施方案
健康是人全面发展的基础,关系千家万户的幸福,关系全民素质和民族未来,健康对社会发展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意义,健康促进在应对公共卫生问题过程中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健康是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标志。为全面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人民共建共享”的卫生工作方针,推进健康促进工作,提高居民健康水平,确保完成各项创建工作目标,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保障人民的健康为出发点,按照全面规划、分类指导、因地制宜、逐步推广的原则,按照《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关于开展省级健康促进县(市、区)建设和复核工作的通知》,以《“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为主旨,以《全国健康综合促进县(市、区)综合评分表(2019版)》为依据,以倡导科学、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落实综合干预措施为手段,引导居民养成良好的卫生行为习惯和生活方式,树立“人人为健康、健康为人人”的核心健康观,增强居民的健康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全面提高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营造有益于身心健康的生产、生活环境,力争硬件建设上台阶,软件管理上水平,使健康人群、健康环境和健康社会有机结合、整体发展,不断提升历城区居民的健康素质和生活品质,达到省级健康促进区标准。
二、工作目标
(一)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多部门联合开展健康行动,形成对全民健康多部门综合治理、齐抓共管的良好格局。
(二)全区20%的社区/村符合健康社区/健康村标准,评选出100个健康家庭。
(三)全区4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等)符合健康促进医院标准。
(四)全区50%的中小学校符合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五)全区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符合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六)全区20%的大中型企业符合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七)有完善的覆盖城乡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每个单位、每个社区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专(兼)职人员和相应设备、场所、工作制度,网络覆盖率、培训覆盖率力争达到100%。
(八)环境空气质量优良天数占比80%以上;生活饮用水水质合格率达100%;食品监督抽检合格率达10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以上,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以上;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达95%以上;建成区三类以上公厕比例80%以上,农村无害化卫生厕所普及率60%以上;建成区人均公园绿地面积14.6平方米以上;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35平方米以上;人均体育场地面积1.8平方米以上;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率达90%以上;到2022年,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在街道一级实现全覆盖、社区一级覆盖率达到90%以上,配建达标率达到100%;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5%以内;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90%以上。
(九)全区居民健康素养水平高于本省平均水平20%;成人吸烟率比本省平均水平低20%;经常参加体育锻炼人数比例达到32%以上;95%以上的学生达到《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合格以上等级。
(十)创新体制机制,总结适合我区实际的、可推广的健康促进一系列干预模式,探索区域健康工作发展的长效机制。
三、工作内容
(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体制机制
1.区政府公开承诺全省健康促进创建工作,把健康促进区创建纳入政府重点工作,制定健康促进区发展规划、工作方案和相关政策;成立区政府主要负责人牵头、多部门参与的健康促进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定期召开领导协调会议,通报工作进展。
2.建立覆盖政府有关部门、街道、社区(村)、学校、机关、企业的健康促进工作网络。各单位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促进区创建和健康教育工作,并定期培训。
3.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全区所有医院、公共卫生机构、计划生育服务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健康促进专业网络。各单位都要有负责健康促进区创建和健康教育工作的专职人员,并定期培训。探索建立健康促进人员聘用考核机制,发展“健康保健员”、“健康指导员”、“家庭保健员”等,探索健康管理工作方法和途径,落实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任务。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辖区各单位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4.经费保障。中央补助健康促进区项目补助资金要专款专用,规范管理。区财政将根据健康促进创建工作实际需要及卫生健康部门意见,结合市以上资金拨付情况,统筹资金,安排适当创建经费。
5.探索创新。在健康促进多部门协作、卫生健康系统内部资源统筹、社会动员、健康产业、健康教育管理和服务等方面取得创新。
(二)健康促进综合干预
1.开展需求评估。了解全区人口、资源、经济和社会发展基本情况,人群健康素养、健康状况和疾病负担情况,多部门健康相关政策开发情况,健康促进与健康教育工作现状和工作能力基本情况。
2.确定主要健康问题。根据需求评估,分析全区存在的主要健康问题,明确重点人群和优先干预的健康问题和领域。
3.结合健康促进区考核标准和指标体系,研究制定适合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卫生健康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全区健康促进工作方案和推进计划,明确工作目标、责任部门和完成时限。
4.定期评价干预效果。根据实际适时调整需要干预的优先领域。
(三)培训和能力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区创建的认识和工作能力。
1.针对卫生健康部门。采取逐级培训方式,提高各级健康促进主管部门和专业机构对健康促进区理念、方法和建设内容的理解,提高建设能力和开展二级培训的能力。培训覆盖率100%。
2.针对政府和组成部门健康促进网络工作人员。通过工作会议、专题讲座、研讨会等形式,提高政府、有关部门、社区和重点场所对健康促进区理念和策略的认识,提高其发挥部门优势促进居民健康的能力。培训覆盖率100%。
3.针对健康教育专业人员。采用理论讲授、案例分析、小组讨论、模拟演练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使其熟悉健康教育理论和方法,熟悉健康素养、烟草控制等基本内容,掌握健康教育计划制定和实施、健康传播材料设计制作、健康讲座和健康咨询、社区诊断和现场调查等基本专业技能。
(四)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1.卫健部门主动向各级党政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宣讲“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的概念和意义。
2.建立公共政策健康审查制度。成立健康专家委员会,在新政策制定时增加健康审查程序,在提出、起草、修订、发布等政策制定环节中,征求健康专家委员会的意见。
3.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相关部门和街道梳理本部门与健康相关的公共政策,补充、修订或新制定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
4.开展跨部门健康行动。针对项目确定的重点问题和优先领域,政府或多部门联合开展针对慢性病防控、传染病防控、健康生活方式、妇幼健康、健康老龄、饮食与健康、环境与健康等重点健康问题的健康行动。各部门单位结合实际制定配套实施方案。
(五)建设促进健康的场所和公共环境
1.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企业等健康促进场所建设,充分发挥其示范和辐射作用,提高场所内人群的健康素养水平。
2.建设无烟环境。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全面禁止吸烟,卫健机构和学校全面禁烟,无烟环境作为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建设的必要前提条件。
3.建设促进健康的支持性环境。加大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建设力度,在所有公园融入健康主题元素,打造高标准健康主题公园。探索建设健康教育优秀示范基地,进一步整合资源,建设不少于1000平方米的高标准、高科技健康教育基地,免费向市民开放,提高健康素养水平。
4.全区范围内环境整洁卫生。努力改善空气质量,生活污水、垃圾达到无害化处理,为居民提供安全的饮用水和食品,不得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提供足够的锻炼健身活动场所和设施,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建设健康、安全、愉快的自然环境和和谐互助的社会人文环境。
(六)广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
1.健康素养促进行动。以提升居民科学健康观、基本医疗素养、慢性病防治素养、传染病防治素养、妇幼健康素养、中医养生保健素养为重点内容,在报纸、电视、移动媒体和新媒体播放健康公益广告,传播健康素养核心信息,组织开展健康巡讲,发放健康教育传播材料,组织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健康素养促进行动的质量,扩大覆盖面,每年直接受益人数达总人口的30%。健康素养水平高于本省平均水平20%。
2.健康中国行。围绕“健康中国行”主题,联合相关部门同步启动我区健康中国行活动。充分发挥卫健机构主体作用,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优势,有效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将主题宣传教育活动深入人心,形成规模效应和品牌效应。
3.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健康教育项目。按照服务规范要求,通过发放健康教育资料、设置宣传栏、播放健康视频和开展健康讲座、健康咨询、个体化健康指导、参与式体验等形式,鼓励社区居民广泛参与健康促进示范区创建活动,倡导自己是健康第一责任人、创建健康环境人人有责的理念,积极参与改善自身健康的过程,有效落实健康教育服务内容。
4.卫生日主题活动。坚持日常宣传教育与主题日宣传教育活动有机结合,在世界卫生日、无烟日、高血压日、糖尿病日、结核病日、艾滋病日等卫生节日时段内,多部门联合,深入城乡开展丰富多彩的健康主题活动,普及健康知识,提高群众参与程度,增强宣传教育效果。
(七)营造社会氛围
1.创建办公室要加大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印制各种宣传材料,提高政府和组成部门对健康促进理念和策略的认识,并发挥其部门优势从而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区政府牵头推进健康促进区工作,区融媒体中心开设健康教育类专题节目或栏目并加强监管。开展健康促进区宣传推广,定期开展媒体培训和交流,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广播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区理念,宣传促进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开展的重点工作以及活动成效,提高公众知晓率和参与程度,为健康促进区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提高社会影响力。
(八)监测评估督导
1.使用全国统一的基线调查方案和工具开展基线调查。
2.开展全区创建工作的培训、督导和能力建设。邀请国家和省、市卫计委及专家对我区创建工作在组织领导、政策开发、场所建设、环境改善、活动开展、媒体倡导、居民参与和满意程度等方面进行督促指导。
3.完成省、市及我区联合开展的健康促进区效果评估。
4.各部门单位要定期整理工作进展,总结有效做法和经验,形成工作报告。区创建办根据评估标准做好自我评价和经验总结,编写我区年度人群健康状况及创建工作进展情况报告。
5.对健康村(社区)、健康家庭和健康促进医院、学校、机关和企业开展考核、命名和表彰。
四、各部门单位工作职责
共性职责:全面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结合部门职能(单位职责)和工作实际,制定本部门(单位)健康促进的公共政策,制定创建健康促进区配套实施方案,各牵头部门要指导分管行业各单位制定健康促进创建实施方案。建立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网络和相应工作制度,指定专人负责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开展控烟工作,室内公共场所、办公服务场所全面禁烟。开展健康促进机关创建,落实工间操等活动形式,在干部职工中广泛开展健康促进和健康教育工作,积极参加卫生日主题宣传活动,定期组织职工进行健康体检。切实开展干部职工身体健康、心理健康、政治心态健康、道德健康等方面的教育,保证身心健康。开展行业宣传,营造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完成区创建办交办的其他工作。
区政府办公室:政府公开承诺并将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列入政府重点工作,负责实施“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策略,制定有利于居民健康的公共政策和措施;组织协调创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各项创建工作进行督查、督办。负责将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纳入目标责任考核和行政效能督查内容,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兑现奖惩。
区发展和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负责把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列入“十四五”发展规划,做好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专项规划的衔接;按《历城区区本级政府投资项目生成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程序,依照责任单位申请储备并与区财政局做好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基础设施的投资计划;结合全区社会事业发展规划要求,对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给予政策支持。安排好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基础设施的立项审批。
区财政局:建立健全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财政保障机制,负责将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保预算内资金及时到位,专款专用。及时拨付中央转移支付健康素养项目工作经费。根据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需要,积极筹措资金,为创建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文明办):负责把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作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创建和提高全区公民身体素质的重要内容,纳入创建文明单位、文明村镇、文明行业、文明社区活动内容。组织开展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的宣传发动、氛围营造和媒体宣传工作。负责发挥新闻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开设专题、专栏,及时跟踪报道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相关活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继续完善健康教育栏目,定期播放健康促进公益广告,通过道德讲堂教育干部职工、人民群众保持良好的心态,树立良好的健康行为,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方位宣传健康促进区理念,提高公众知晓率,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营造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区卫生健康局:负责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日常管理、组织协调。把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所涉及的重点工作列入医改工作目标,倡导健康优先、健康教育先行理念,围绕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标准制定系列配套文件,组织实施各项健康促进建设重点任务,负责“省级健康促进区”、“健康促进机关”、“健康促进医院”等指标内容的分解落实,推进落实“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建立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核心,覆盖全区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卫生院、村卫生室的健康教育专业机构网络,各单位有负责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专职人员。充分发挥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作用,为各单位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工作提供技术支持,做好人员培训。创新健康促进工作机制。开展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督查指导和考核评估。抓好流动人口卫生健康管理工作。加强城乡居民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和监测评价工作。做好基本公卫服务健康教育项目工作,积极培育发展健康服务产业。负责健康促进医院建设。制定健康促进医院实施方案,成立局、医疗卫生机构两级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指导、督促下属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健康促进工作,广泛开展健康促进重点活动。巩固无烟卫生系统成果。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支撑(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组织卫健系统内专业技术人员健康教育全员培训,掌握健康教育基本技能。负责卫健系统健康促进医院、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全区60%的医疗卫生机构(包括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公共卫生机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妇幼健康服务机构等)达到健康促进医院标准。负责督导检查各街道做好健康村(社区)的创建工作。倡导辖区内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上开展无烟环境创建活动,做好无烟单位命名授牌工作。结合卫生村镇创建活动,引导农民改水改厕、防鼠灭鼠、清理“三大堆”,营造良好卫生环境,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
区委区直机关工委:负责健康促进机关建设。制定健康促进机关实施方案,公开承诺创建健康促进机关,动员区直部门单位全体职工参与创建活动。各单位有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有专(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有系列健康促进文件、制度、计划总结。各项健康促进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管理规范。积极开展无烟单位创建,有控烟宣传,单位所有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禁止吸烟。积极开展以健康为主题的戒烟、健康知识竞赛等活动,做到有通知、签到、现场图片、工作记录、讲座课件等全部资料。组织各单位对职工吸烟人群进行统计。开展工间操等活动,提高职工身体素质。动员职工积极参与创建活动。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健康促进机关”各项指标的落实和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全区50%的机关和事业单位达到健康促进机关标准。
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制定健康促进学校实施方案,成立局、校两级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两级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将健康促进学校建设纳入规划,明确学校创建职责,公开承诺并呼吁师生参与健康促进学校建设。各中小学校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档案资料完整、管理规范。组织学校开展健康促进相关培训、巡讲,提高师生建设健康促进学校的能力。组织开展中小学生健康手抄报、知识竞赛等两次以上的健康促进实践活动。负责组织实施“健康促进学校”评价标准、指标的落实。负责健康促进学校和健康促进机关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50%的中小学校达到健康促进学校标准。
各街道:负责健康社区(村)建设。制定健康社区(村)实施方案,将健康社区(村)建设纳入发展规划,制定促进居民健康的系列政策和相关措施。建立街道、社区(村)两级健康促进领导小组和有专(兼)职人员的两级工作网络。组织开展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活动,社区(村)公开承诺并倡导全体居(村)民参与健康社区(村)建设,有具体实施方案。广泛组织社区(村)开展健康教育宣传活动,开展健康讲座和多种形式的健康主题活动。各类健康促进活动有完整的材料(通知、签到、工作记录、现场图片、讲座课件、材料发放记录、各类统计等)并分类规范建档。负责健康社区(村)评价标准、各类指标的具体落实,负责健康社区(村)、健康家庭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30%的社区(村)符合健康社区(村)标准,每街道创建健康家庭不少于10户。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与创建责任部门协同负责做好健康促进企业建设。制定健康促进企业实施方案,成立健康促进创建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专(兼)职健康教育人员,承诺健康促进企业创建,倡导全体员工积极参与。制定配套的措施,健康教育工作年度有计划总结、活动有记录,各类档案资料规范完整。开展无烟环境建设,有控烟阵地并定期宣传。指导各企业开展职业安全和职业防护知识培训,举办防护技能、应急演练。组织各企业开展以健康生活方式为主题的健康讲座,强化宣传阵地。负责组织督导、考核各企业对健康促进企业评价指标的落实。负责健康促进企业创建材料的审核上报。有条件的企业结合自身生产经营项目积极开发健康相关产品。力争全区20%的大中型企业达到健康促进企业标准。
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卫计监督所:负责餐饮单位、公共场所健康促进建设。所有单位健康教育与促进工作有计划有制度、有工作记录、有总结。把健康教育工作纳入餐饮单位、公共场所总体工作规划中。建立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创建领导小组,并配备一名专(兼)职健康教育工作人员。每年对从业人员进行健康知识培训,要求有教材、教师、教案,有试卷,从业人员健康知识培训率达100%。有健康教育宣传栏,内容要有针对性,橱窗式的要求每季度更换一次内容,其他形式的要求每月更换一次,利用张贴画、板报、电子屏幕、大屏幕开展健康生活方式知识宣传,播放健康教育宣传片和健康促进口号。有可自由取阅的健康生活方式宣传资料。环境整洁、舒适、安静、方便。公共场所内广泛开展禁烟宣传,有醒目的禁烟标识,要有控烟劝阻员。各类宣传活动有视频截图、现场图片、宣传播放记录等资料并完整归档。三年内不得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市交警支队历城大队:加强交通安全、禁毒和肇事肇祸严重精神病人管理,开展交通安全和预防吸毒、酗酒等行为的健康知识普及教育。
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牵头改善环境质量,加强对污染源的监督管理,狠抓企业治污设施,加大工业“三废”治理力度,做到达标排放,做好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开展噪声治理工作,有效控制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
区城乡水务局:负责组织和指导农村安全饮水工程项目,开展农村生活饮用水水质达标整改工作;定期开展水质检测工作,为居民提供安全的生活饮用水。不断提高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
区农业农村局:组织对农村居民生活、生产环境保护与改造的宣传推广,提高农村居民生活质量。指导健康农业食品产业体系创建,加大对主导产业的培育,围绕利用清洁能源、绿色生态农业、环境保护等内容促进村容整洁和环境安全,推动农村环境和健康经济进一步优化。加强蔬菜、水果农药残留检验检测,建立无公害蔬菜生产基地,最大限度提供无公害农副产品,倡导食用无公害农产品和绿色食品。在农业技术培训、农民科技教育中增加健康知识内容。
区民政局、区应急管理局、区残联、区扶贫办:负责加强社会救助体系创建,建立健全养老、大病救助等社会保障制度,大力发展敬老院、残障康复中心、重度残疾人庇护安养机构等福利事业,强化福利救助服务。建立健全救灾应急体系,提高救灾应急处置能力。建立健全扶贫帮困机制,做好孤寡、残障等弱势群体的医疗救助工作,对有健康困难的家庭开展适当的社会救助和社区帮扶活动。广泛开展地质灾害识灾防灾、灾情报告、避险自救等知识的宣传普及,进一步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防灾意识,提高紧急避险和自救互救能力。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医疗保障局:负责实施健康保障工程,推行职工失业、养老、工伤、生育、医疗保险,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为城乡劳动者免费提供就业信息、就业咨询、职业介绍等服务,推进就业工作。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城市管理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开展健康步道、健康主题公园等支持性环境建设,将健康元素融入到所有城市公园中,建设1-2个高标准的健康主题公园,为居民提供必要的健身锻炼场地。指导城市市容环境卫生治理、小城镇和村庄人居环境的改善,推进城乡环境卫生管理一体化工作。加快城乡一体的污水处理设施创建,提高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和城乡污水一体化处理率,做好农村改厕工作。
区城乡交通运输局:负责交通工具、车站、候车室等公共场所的健康教育(控烟)工作。设立健康教育宣传栏(电子显示屏),并定期更新内容。
区文化和旅游局、区教育和体育局、区体育事业发展中心:负责指导开展村居文化、社区文化、校园文化、机关文化、企业文化和广场文化建设。积极推动文化旅游产业发展,以旅游产业带动健康产业发展,将健康元素融入旅游文化。负责组织全民健身行动,推广全民健康万步有约行动。加强公共体育设施建设,普及健康路径创建,扩大社会公共设施开放度,为居民提供必要的锻炼设施。负责推行全民健身计划,指导并广泛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实施全国体育锻炼标准,推动社会体育健身指导工作队伍制度建设;统筹规划辖区青少年体育健身发展,指导和推进辖区中小学学校青少年体育健身工作。
区城市管理局: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执法监督检查,不断提高城镇和农村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指导城乡垃圾处理设施的创建、维护及运营管理工作。
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负责城市园林绿化,不断提高城市绿化覆盖率、绿地率和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加强绿地养护管理。
区总工会:动员组织全区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加健康促进行动,依法维护职工安全和卫生健康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有关规定的落实。督促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抓好职工健康体检工作。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体活动。
团区委:负责组织开展青年志愿者服务活动。动员组织全区广大青年、团员、学生积极参加健康促进行动,增强自身文明素质和健康水平。组织广大青年、学生参与爱国卫生和防病宣传,增强自我保健和服务功能。
区妇联:负责妇女的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育龄妇女健康知识和孕前健康保健教育培训工作,开展妇女体育活动,提高妇女身体素质和健康素养。动员全区广大妇女和家庭,积极参加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协助开展健康单位、社区、家庭创建活动和控烟工作。
五、时间安排
根据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活动总体安排,我区创建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21年5月—2021年6月)。建立健康促进区工作机制,制定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实施方案,政府承诺省级健康促进区创建工作,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明确责任部门,做好职责分工,召开全区动员大会和培训会议。
第二阶段:全面建设阶段(2021年6月—2021年10月)。开展基线调查,确定优先领域和工作重点。研究制定适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卫生健康工作能力的健康促进工作策略和措施。制定多部门促进健康的公共政策,创建支持性环境,建设健康促进场所,针对重点领域、重点问题和重点人群开展多部门联合行动,开展有针对性的综合干预,加强监督指导。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扎实开展系列创建活动,落实各项创建措施,全面完成各项创建任务。建立完善创建工作成员单位定期会议和督导检查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协调解决。
第三阶段:总结评估阶段(2021年11月—2021年12月)。对照标准自查提高,严格自查,查缺补漏,完善各类工作项目及相关资料整理建档,确保各项工作指标达到省级健康促进区标准。按照分类标准进行创建效果评估,并提交评估资料,完成评估报告,迎接上级验收。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建设省级健康促进区是一项社会系统工程,点多面广,区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领导小组实行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建设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推进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各责任单位要健全组织、完善制度,细化目标任务,狠抓工作落实,高质量完成所承担的创建任务,扎实提高人民群众生活质量和健康水平。区创建办要认真履行职能,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推进制度,确保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责任单位要层层召开会议,广泛宣传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的重要意义,引导和增强干部职工、辖区居民的参与意识,形成工作合力,提高全区居民的健康意识、文明意识和自我保健能力。各新闻媒体要开辟专栏,对建设省级健康促进区的亮点、重点、难点和群众关切、居民关注的热点问题进行跟踪报道。各主要公共场所、人口密集地带设立户外广告宣传牌或利用户外电子屏幕开展健康知识宣传。各街道、村(社区)充分发挥已有的健康教育宣传栏的主阵地作用,努力营造创建省级健康促进示范区的良好氛围,推进创建工作顺利进行。
(三)强化考核,确保落实。按照省级健康促进区标准要求,细化分解创建工作目标,明确工作标准和完成时限,把创建目标层层落实到各街道、有关部门,做到一级抓一级、层层有人抓、事事有人管。区政府把创建省级健康促进区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和行政效能督查内容,实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对工作扎实认真、成效显著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目标任务落实不到位、责任不清、措施不力、停滞不前,严重影响全区创建工作达标的单位,取消评先评优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人、负责人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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