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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11370112004203737J-A/2026-6712201
国土资源、能源
济历城政字〔2026〕1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6-01-15
2026-01-15
有效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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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碳达峰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政字〔2026〕1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现将《济南市历城区碳达峰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5日

(此件正文公开发布,附件依申请公开)


济南市历城区碳达峰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部署,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统筹有序做好碳达峰工作,根据《山东省碳达峰实施方案》(鲁政字〔2022〕242号)《济南市碳达峰工作方案》(济政字〔2023〕36号),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主动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山东、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把碳达峰碳中和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正确处理发展和减排、整体和局部、长远目标和短期目标、政府和市场关系,深化落实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实施碳达峰十大核心举措,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加快实现生产和生活方式的绿色转型,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在推动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上出实效,确保全区在2030年前实现碳达峰。

(二)工作原则

1.统筹规划,精准施策。按照全区一盘棋要求,强化对碳达峰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统筹,临港经济开发区、各街道、各领域、各行业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制定既符合自身实际又满足总体要求的目标任务。

2.协同推进,聚力攻坚。强化碳达峰碳中和相关政策措施的系统性、协同性,以能源结构和产业结构绿色低碳转型为重点,推进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有序达峰。

3.双向驱动,合力共为。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强政策引领,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深化各领域改革,加快推进科技创新、模式创新、管理创新,为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注入强大动力。

4.稳中求进,安全转型。坚持先立后破,切实保障能源安全、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粮食安全和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稳妥有序推进碳达峰工作,着力化解各类风险隐患,确保安全降碳。

二、主要目标

到2030年底,绿色低碳、安全高效、多元互补的现代能源体系初步建立,产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模式基本形成,重点耗能行业能源利用效率达到国内先进水平,经济社会全面绿色低碳转型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市下达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目标任务;非化石能源消费占比大幅提高,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装机容量大幅提高,确保如期实现2030年前碳达峰目标。

三、推行碳达峰十大核心举措

(一)能源领域绿色低碳转型

调整优化能源结构,实施清洁能源提升行动,加快建设新型电力系统,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

1.推动煤炭清洁高效开发利用。严格控制煤炭消费总量,对30万千瓦及以上煤电机组实施对标行动,积极推进节煤降耗改造、供热改造、灵活性改造“三改联动”,持续降低供电煤耗和供热煤耗,充分挖掘余热利用潜力。因地制宜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到2030年,燃煤机组供电煤耗比2020年降低2%左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2.规模化发展太阳能产业。加快推进整区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建设。按照宜建尽建、就近消纳的原则,将分布式光伏与建筑、交通基础设施、产业园区建设一体化布局。鼓励建设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推进工业厂房、公共建筑、公共机构、居民住宅等分布式光伏建设。开展农光储一体化示范项目建设,推动农村地区光伏发展。推进太阳能与其他能源互补应用,鼓励发展太阳能耦合多种热源在建筑供暖、生活热水中的应用。到2030年,光伏发电装机规模达到30万千瓦。〔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国网济南市历城区供电公司〕

3.培育壮大氢能发展。积极开展氢能技术研发,在交通、工业等领域大力推广氢能应用,力争在全市制、储、输、加、用氢能全产业链体系中打造我区优势环节。〔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4.因地制宜发展其他新能源。推进生物质联产热电项目建设,鼓励现有煤电机组开展耦合生物质改造;规范有序推进地热能利用。〔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城乡水务局〕

5.科学引导天然气合理消费。合理扩大天然气应用规模,拓展天然气在工业等行业的替代应用。到2030年,力争天然气消费量不断提高。〔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6.构建新型电力系统发展格局。持续加强坚强智能电网建设,积极推动“源网荷储一体化”发展,大幅提高新能源电力消纳能力。引导电力用户积极参与电力需求响应。建立独立储能共享和储能优先参与调峰调度机制,加快新型储能示范项目推广,推动储能电站项目建设。到2030年,新型储能装机规模和需求侧响应能力有较大提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国网济南市历城区供电公司)

(二)工业领域碳达峰攻坚

深入实施工业强区战略,以绿色低碳转型为引领,加快构建现代工业体系,制定工业领域碳达峰工作方案,推动工业领域高质量发展,有序实现碳达峰。

1.促进工业领域绿色低碳转型发展。调整优化产业结构。着力做大增量,发展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做大做强数字经济、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培育发展空天信息等未来产业。持续优化存量,加快淘汰落后产能,推动传统产业节能降碳改造。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推动工业领域数字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发展,加大低碳工艺革新、设备升级等推广应用。大力推动工业领域能源消费低碳转型,加强电力需求侧管理,提升工业电气化水平。将绿色低碳理念贯穿于全生命周期,实施绿色制造工程,加快建设绿色工厂、绿色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推进生态环保产业发展。〔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2.推动建材行业实现碳达峰目标。严格执行产能置换政策,加快推动落后低效产能整合退出,严禁违规新增水泥熟料、粉磨产能。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建材行业向轻型化、集约化、制品化转型。推广高效节能窑炉等节能技术设备和富氧燃烧等低碳技术,提升建材行业能效水平。发展壮大装配式建筑部品部件、新型墙体材料等绿色建材产业,推进绿色建材产品认证和应用推广。〔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3.严控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新增扩能。对高耗能、高排放行业严控增量、优化存量,严格实行清单管理、分类处置、动态监控,严格落实产能、煤耗、能耗、碳排放、污染物排放等减量替代要求,严格履行窗口指导、提级审批。存量项目加大落后产能退出,深度挖掘节能减排潜力,实施主要产品能效对标,加快提档升级步伐。强化高耗能、高排放项目事中事后常态化监管,提高信息化监管水平。畅通举报渠道,强化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三)节能降碳增效提升

坚持节能优先战略,落实能耗“双控”工作要求,把节能贯穿于经济社会发展的全过程和各领域,推动能源消费革命,加快建设能源节约型社会。

1.全面提升节能精细化管理水平。严格落实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制度。强化能源、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管理,加大节能高效技术、产品开发推广力度,加快开展节能低碳技术改造。加强企业能效对标,推动实施节能技改,鼓励企业争创“能效领跑者”。提升节能管理信息化水平,落实重点用能单位能耗在线监测。提升能源计量支撑能力,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审查,推动重点用能单位提升能源资源计量和节能管理水平。加强节能监察能力建设,健全节能监察体系,增强节能监察约束力。〔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临港经济开发区〕

2.推进节能降碳重点任务落地实施。聚焦城市节能降碳,开展建筑、交通、供热等基础设施节能升级改造,推进先进绿色建筑技术示范应用,推动城市综合能效提升。聚焦园区节能降碳,建立完善环境保护档案,推动能源系统优化和梯级利用,积极创建节能低碳园区。〔责任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投资促进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管局、区科技局〕

3.推动重点用能设备能效提档升级。以电机、风机、泵、压缩机、变压器、换热器、工业锅炉等设备为重点,综合运用监察、价格、补贴等手段,推广先进高效用能设备,加快淘汰落后低效设备。加强重点用能项目节能审查,全面落实能效标准和节能要求。〔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临港经济开发区〕

4.强化新型基础设施节能降碳管控。统筹谋划、合理布局新型基础设施,加强5G(第五代移动通信)网络建设,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优化新型基础设施用能结构,采用分布式储能、“光伏+储能”等模式,提升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推动既有数据中心绿色升级改造,积极推广使用高效制冷、先进通风、余热利用、智能化用能控制等技术,提高设施能效水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科技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

(四)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升级

全面落实绿色低碳发展要求,提升城乡建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加快建立以绿色低碳为导向的城乡建设管理机制。

1.深化城乡建设绿色低碳转型实践。优化城乡空间布局,提高集约节约利用水平。将低碳理念贯穿于工程策划、设计、生产、运输、施工、交付等城乡建设全过程,推进 BIM (建筑信息模型) 等技术应用,积极推行绿色建造。落实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要求,加快发展装配式建筑,推广绿色建材,促进建材循环利用。增强城市气候韧性,深化海绵城市建设。落实建筑拆除管理办法,杜绝大拆大建。建设绿色城镇和绿色社区。〔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

2.加速提升建筑及市政基础设施能效水准。全面落实新建建筑节能、市政基础设施等标准,稳步提升节能降碳水平。城镇新建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积极发展二星级及以上绿色建筑、超低能耗建筑和近零能耗建筑。推进既有居住建筑和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持续推动老旧供热管网等市政基础设施节能降碳改造。以数字化、信息化、智慧化赋能城市建设管理,争取全国新型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试点。加强公共建筑节能管理,提升公共建筑能耗监测水平,逐步开展建筑能耗定额管理。〔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

3.聚力优化建筑终端用能结构配置。大力推进清洁能源在建筑领域的应用,有序推进分布式光伏、光热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推进生物质能、地热能、空气能等清洁能源和工业余热供暖规模化应用。提升建筑用能电气化水平,建设集光伏、储能、充电桩一体化的柔性用电建筑,有序推进分布式能源和微电网在建筑领域的应用。〔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卫健局〕

4.促进农村建设与用能绿色低碳转型。加快推进绿色农房建设,推广节能设计标准,开展绿色农房示范。推动农村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推广节能环保灶具、节能环保农机。加强乡村能源基础设施建设,实施农村电网巩固提升工程,推广电气化大棚、电气化养殖等应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国网济南市历城区供电公司)

(五)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变革

加快构建绿色低碳高效的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确保交通运输领域碳排放增长保持在合理区间。

1.推进绿色交通基础设施提质建设。在交通基础设施规划、建设、运营、维护等环节落实绿色低碳要求,降低全生命周期能耗和碳排放。优化空间布局,统筹利用综合运输通道资源,鼓励公路与铁路、高速公路与普通公路共用通道,推动铁路专用线向物流园区、产业集聚区等重要货源地延伸。加快交通基础设施升级改造,推进加注(气)站、加氢站与充换电站建设,实现重要交通枢纽、公共场站、物流园区等全覆盖。〔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打造绿色高效交通运输组织模式。加快完善多式联运体系,持续推进大宗货物运输“公转铁”,完善以低排放车、新能源车为主的短途货运系统。构建集多种方式于一体的综合客运枢纽,打造快捷舒适的城市公共交通服务体系,积极引导公众优先选择绿色低碳交通方式。加快城乡物流配送绿色发展,构建“外集内配、绿色联运、集约高效”的城市配送服务新模式。〔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3.加快运输工具装备低碳化迭代升级。积极落实扩大电力、氢能等新能源在交通领域应用工作。加大城市公交、出租车、私家车等领域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淘汰国二及以下排放标准汽油车和国一及以下非道路移动机械。依托济南市综合交通运行监测中心和智慧交通大数据中心,深化完善高效智能交通运输体系,降低空载率和不合理客货运周转量。到2030年,城市建成区每年新增和更新的城市公共汽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出租车新能源车辆比例为100%。陆路交通运输石油消费力争2030年前达到峰值。〔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

(六)循环经济赋能降碳减排

加强资源综合利用,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全面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充分发挥减少资源消耗和降碳的协同作用。

1.促进产业园区绿色循环化发展。以提升资源产出率和循环利用率为目标,推动园区企业循环式生产、产业循环式组合,深化副产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资源循环利用,推进余压余热、废水废气废液资源化利用。积极推广集中供气供热,推动园区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污染物集中安全处置,加强园区物质流管理。推动企业及开发区积极创建绿色工厂、绿色园区。到2030年,省级以上园区实施循环化改造。 通过创建无废园区、生态工业园区,落实园区企业清洁生产审核实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要求,促进开发区绿色、生态、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临港经济开发区、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城乡水务局〕

2.提升大宗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效能。推进“无废城市”建设,加快提升固废资源综合利用能力。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工业固废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水平。推动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推广废弃路面材料原地再生利用。大力发展生物能源、生物化工,提高农作物秸秆、禽畜粪便资源化综合利用水平,粪污资源化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8%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局〕

3.推动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置。进一步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体系建设,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分类成效。深入推进塑料污染治理,促进生产、流通、消费、回收等多个环节减量化、资源化取得实质性进展。到2030年,城镇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

4.完善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建设。完善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探索推行“互联网+”回收模式,实现再生资源应收尽收。鼓励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加强综合利用技术开发运用,提升废旧物资循环利用水平。推进退役动力电池、光伏组件和风电机组叶片等新兴产业废弃物循环利用。推进废钢铁、报废汽车、废旧轮胎等规模化处置、高值化利用。电器电子产品生产企业推行“逆向回收”模式,推进智能化与精细化拆解,提高循环利用率。〔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七)绿色低碳科技创新驱动

发挥科技创新支撑引领作用,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科技创新能力,加快绿色低碳科技革命。

1.加速绿色低碳技术成果转化应用。逐步实现碳达峰碳中和科学研究、低碳实验开发、环保成果推广应用三级跳,实现创新价值、低碳成果转化落地。积极开展“揭榜挂帅”企业技术需求征集,在科技计划中重点支持碳达峰碳中和关键技术研究与示范。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推动企业、科研院所、高校等开展系统性研究,加强协同创新。利用“历城区科技创新服务平台”完善全区低碳环保企业库,进一步发挥平台的统筹作用。充分发挥山东大学、山东建筑大学、山东省农科院等科研院所科技创新能力,引导低碳成果转化供给作用。通过“稼轩会客厅”等活动进行碳达峰政策解读、知识科普,邀请优秀低碳环保企业现场路演、现场自由供需对接,促进绿色低碳环保科技成果转移转化落地。争取山东省绿色技术银行支持,加大重点绿色技术创新成果转化应用,推进生态环境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基地建设。高水平建设科创金融改革试验区,促进科技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加强低碳领域知识产权保护。落实绿色低碳产品检测、认证制度。建立完善绿色技术创新科研人员激励机制,激发领军人才创新创造活力。(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

2.强化低碳技术创新能力与人才储备。打造绿色低碳科技创新载体,发挥超算科技城科技支撑作用,推动创新平台建设。加强基础科学研究,支持科研单位在气候变化成因、生态系统碳汇、碳减排等方面,加强基础理论、基础方法、基础材料研究。强化碳达峰碳中和人才引育,支持科研院所、企业招引高层次人才,支持院校培养节能、储能、氢能、碳减排、碳市场等专业骨干人才。(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加大低碳前沿技术研发与推广力度。加大绿色低碳科技研发力度,开展绿色低碳领域“卡脖子”和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强降碳减污协同增效关键技术、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技术研究。开展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征集,推广先进成熟绿色低碳技术。鼓励开展复杂大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控制、高效光伏、大容量电化学储能研究。加快推进“氢进万家”科技示范应用项目建设,开展氢燃料电池车示范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八)碳汇能力巩固与提质

坚持系统理念,推进山水林田湖一体化保护和修复,提升生态系统的质量与稳定性,充分发挥森林、农田、湿地等固碳作用,提升生态系统碳汇增量。

1.稳固生态系统固碳减排基本盘。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引领管控,构建有利于碳达峰碳中和的国土空间开发保护格局,严守生态保护红线,严控生态空间占用,实施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构建以黄河生态风貌带为主要生态控制区,以沿河绿化带为生态廊道,以森林公园、重要湖库、水源地为支撑的“南山北水多廊多点”生态格局。严格执行土地使用标准,推广节地技术和节地模式。(责任单位:区自然资源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乡水务局)

2.提升生态系统碳汇质效。持续推进荒山绿化、低效林改造及森林抚育工程,保护山体林地资源和原生地貌,打造生态防护林,实施森林质量精准提升工程,增强森林防灾御灾能力,构建健康稳定优质高效的森林生态系统,提升生态功能和碳汇能力。强化湿地保护修复,筑牢湿地生态保护屏障,增强固碳能力。践行“绿色园林”理念,提升城市绿化品质,构建城市“绿肺”。大力推广公路边坡植被防护,在铁路、公路沿线大力开展绿化美化行动。到2030年,全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各项指标呈现稳步增长,森林覆盖率达到23%左右,城市建成区绿地率达到35%左右。(责任单位: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城乡水务局)

3.夯实生态系统碳汇技术与数据支撑。建立健全林业碳汇计量监测体系、价值评价体系和经营开发体系,完善森林碳库现状及动态数据库,开展林业碳汇评估。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机制,支持碳汇项目积极融入全国碳排放权交易体系。(责任单位: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财政局、区发展改革局)

4.推动农业农村领域减排固碳协同发展。加强耕地保护,开展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提高土壤有机碳储量。大力发展绿色低碳循环农业,推进农光互补、“光伏+设施农业”等低碳农业模式。加大增汇型农业技术的研发应用力度,优化农业种植结构,采用间作、轮作、套种等栽培措施,增加农业碳汇量。合理控制化肥、农药、地膜使用量,实施化肥农药减量,深入推进秸秆、畜禽粪便综合利用。(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发展改革局)

(九)全民绿色低碳践行推广

增强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生态意识,倡导简约适度、绿色低碳、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把绿色理念转化为全民的自觉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社会风尚。

1.深化生态文明宣传教育普及。加强公众生态文明科普教育,培养全民节约意识、环保意识和生态意识,普及碳达峰碳中和基础知识,积极开展低碳、零碳实践基地教育活动。通过电视、网络、报刊、广播、广告等多种方式,宣传节能低碳理念。倡导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动员社会公众参与节能减排行动。持续开展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全国生态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搭建多层次、全方位的信息传播渠道,增强社会公众绿色低碳意识,推动生态文明理念更加深入人心。(责任单位:区委宣传部、区教育体育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自然资源局、区总工会、团区委、区妇联)

2.推广简约适度绿色低碳生活方式。遏制奢侈浪费和不合理消费,破除奢靡铺张的歪风陋习,制止餐饮浪费行为,开展节能降碳宣传,引导广大家庭积极践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推动节约型机关、绿色家庭、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等创建行动,营造绿色低碳生活新风尚。倡导社会广泛使用绿色产品,提升绿色产品在政府采购中的比例,建立和完善绿色消费激励回馈机制,鼓励采取补贴、积分奖励等方式促进绿色消费。加快畅通节能绿色产品流通渠道,拓展节能绿色产品农村消费市场。用好碳普惠平台,落实个人碳账户等绿色消费激励机制,构建多种低碳场景引导全民共同参与减碳。〔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交通运输局、区财政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妇联〕

3.引导企业主动践行绿色低碳社会责任。引导企业主动适应绿色低碳发展要求,加强能源资源节约,提升绿色创新水平。重点领域国有企业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制定实施碳达峰工作方案。重点用能单位加强碳排放管理,积极开展节能降碳行动。鼓励企业举办形式多样的绿色低碳活动。充分发挥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作用,督促企业自觉履行社会责任。〔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财政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4.加强领导干部绿色低碳发展能力培训。将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把解读碳达峰碳中和国家战略列入党校(行政学院)教学计划,分类别、分层次对各级领导干部开展专题培训,普及绿色低碳知识,宣讲政策要点,深化各级领导干部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科学性、系统性的认识,加快提升专业素养和业务能力,切实增强工作本领。〔责任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区发展改革局〕

(十)绿色低碳开放建设

加强低碳对外交流合作,完善绿色贸易体系,提高对外开放绿色低碳发展水平。

1.深化多层次交流合作。加强可再生能源、储能、氢能、CCUS(碳捕集利用与封存)等绿色低碳领域技术交流和联合攻关。全面开展创新链供应链合作,培育具有引领性、标杆性的绿色产业集聚区。深入贯彻济南市强省会战略部署,增强黄河流域中心城区辐射带动作用,推动我区参与更大范围、更深层次的交流合作,融入省会经济圈一体化绿色低碳发展。〔责任单位:区科技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2.支持绿色贸易高质量发展。充分发挥自贸试验区济南片区历城区块制度创新优势,大力发展环境友好型、资源集约型高附加值绿色产品。积极扩大绿色低碳产品、节能环保服务、环境服务等进出口。严格落实国家关于高耗能高排放产品退税政策,合理调节出口规模。引导企业积极应对国际减排和碳关税规则变化。〔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商务局)、区税务局、自贸区历城区块管理办公室〕

四、强化支撑保障体系

(一)加强核算监测体系建设

按照国家统一规范的碳排放统计核算体系有关要求,执行碳排放统计核算制度,做好碳排放和碳汇统计核算。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加强碳排放统计核算与监测能力建设。落实济南市建设国家碳监测评估试点城市工作部署,利用大数据、云计算等手段,加强关联分析和融合应用,强化碳排放数据监管职责落实,提高监测、计量、核算的准确性。〔责任单位:区统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政府办公室(区大数据局)〕

(二)深化绿色金融创新发展

积极推进气候投融资工作,支持企业绿色低碳项目建设运营,扩大绿色债券规模,发展绿色保险。积极利用碳减排支持工具,开展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等绿色信贷服务。支持政府性融资担保公司为绿色企业(项目)提供增信服务。鼓励金融机构创新绿色金融产品,建设碳金融服务平台。建立“两高”行业重点企业碳账户,探索逐步推广到全行业。(责任单位:区金融运行监测中心、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三)加大财税政策扶持力度

加强财政资源统筹,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支持力度,全面执行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落实节能、资源综合利用等碳减排税收优惠政策。充分发挥现有政府投资基金的引导作用,引导社会资本以市场化方式设立绿色低碳产业投资基金,加大绿色低碳领域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与成果转化应用等的支持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政策,强化采购人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区科技局)

(四)健全价格调控引导机制

落实差别化的资源要素价格形成机制和动态调整机制,对高耗能、高排放、产能过剩行业实施差别价格、超额累进价格等政策,促进资源集约高效利用。落实超低能耗建筑、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及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用气、用电价格优惠政策,落实供热计量改革。(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市场监管局)

(五)构建市场化长效运行机制

抓好重点排放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工作,全面做好碳排放权交易履约管理,鼓励开展CCER(国家核证自愿减排量)交易。落实能耗指标收储制度,推动用能权有偿使用和交易。积极推行合同能源管理,推广节能咨询、诊断、设计等综合服务模式。积极发挥碳市场服务作用。探索开展重点产品全生命周期碳足迹核算。(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发展改革局)

五、组织实施

(一)强化统筹协同推进

加强对全区碳达峰碳中和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整体部署和系统推进,统筹研究重大事项、制定重要政策措施。各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抓好工作落实。加强统筹协调,定期对各街道、各部门(单位)、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工作进展情况进行调度,督促各项目标任务落实落细,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单位)〕

(二)压实各方责任落实

各街道、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任务,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坚持全区上下“一盘棋”,各行业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全区制定实际可行的碳达峰时间表、路线图和工作方案。各人民团体、社会组织要按照国家和省、市、区有关部署和要求,积极发挥自身作用,助力全区碳达峰工作。〔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单位)〕

(三)加强跟踪评估

落实碳达峰碳中和综合评价体系,建立重点工作报告制度、中期跟踪评估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各街道要组织开展碳达峰目标任务年度评价,有关工作进展和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各街道办事处、区有关部门(单位)〕


附件:1.碳达峰重点工程清单

          2.济南市历城区碳达峰工作重点任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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