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申请返还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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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县住建局、有关单位:
根据《济南市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管理办法》(济建发〔2020〕3号)第十一条规定:“建筑工程项目完成竣工结算备案6个月后,缴存单位可向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工资保证金返还申请。”, 2024年11月28日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向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提交济南市历城职业中等专业学校一号学生公寓拆除扩建项目返还建筑农民工工资保证金的申请。
如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在济工程项目存在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请于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尽快告知我局。公示期满后,经审核,符合返还条件的,我局将根据有关规定给予办理相关返还手续。
申请单位: 山东省建设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李娟 电话: 18678890051
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投诉电话:0531-88115089
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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