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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历城建消验字〔2023〕第042号
11370112004203577B/2023-6476969
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2023-08-18

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历城建消验字〔2023〕第0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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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请的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光华站新建加油站项目建设工程(新建含公区装修)消防验收资料收悉。本次验收范围包括:站房地上2层,建筑高度8.5米,建筑面积588.73平方米,使用性质:加油加气站;辅助房地上2层,建筑高度8.5米,建筑面积639.93平方米,使用性质:加油加气站;罩棚地上1层,建筑高度10.5米,建筑面积364.8平方米,使用性质:加油加气站。该工程地址:历城区华山片区光华大道南侧,小清河北路西侧。该工程施工单位为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消防设计单位为济南石油化工设计院,消防施工单位为山东四方安装工程有限公司,监理单位为济南市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机构为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23年8月17日,我局组织你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有关人员对该工程开展现场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及建设工程现场评定情况,综合评定该工程消防验收合格,同时应当落实以下意见:

一、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设施情况负责,投入使用后建设或使用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确保建筑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加强对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消防水箱等设施的保温措施,确保在寒冷季节,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提供消防检测或现场评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对出具的检测意见负主体责任和相应的个人责任。

三、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或使用单位应当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四、此次验收的工程如需改变使用功能或扩建、改建、内部装修等,应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五、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或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完成消防车通道的划线、标名、立牌工作。

本意见书所标注建筑总面积及建筑高度数据摘录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属于本次消防验收行政许可事项内容。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042济南城市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光华站新建加油站项目.pdf



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3年0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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