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备案抽查复查结果通知书(历城区球墨铸管项目B-3地块(二区1#住宅楼、5#住宅楼、8#住宅楼)(新建含装修))历城建消验备字〔2024〕第02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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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管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你单位申请消防验收备案的历城区球墨铸管项目B-3地块(二区1#住宅楼、5#住宅楼、8#住宅楼)(新建含装修)被确定为检查对象。本次验收范围包括:1#住宅楼地上18层,建筑面积6733.4平方米,建筑高度53.95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732.56平方米,使用性质:居住;5#住宅楼地上18层,建筑面积6733.4平方米,建筑高度53.95米,地下2层,建筑面积732.56平方米,使用性质:居住;8#住宅楼地上18层,建筑面积9146.17平方米,建筑高度53.95米,使用性质:居住。该工程地址:历城区新东站片区胶济铁路以北,凤凰路以西。该工程施工单位为腾越建筑科技集团有限公司,消防设计单位为广东博意建筑设计院有限公司,消防施工单位为济南特灵消防技术有限公司 ,监理单位为山东邦安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技术服务机构为山东众邦源消防技术服务有限公司。
2024年3月1日,我局组织你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技术服务机构等单位有关人员对该工程开展现场评定,综合评定为不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
该工程已按照我局出具备案抽查结果通知书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供现场相关整改的影像资料。2024年3月21日,我局组织你单位及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有关人员对该工程开展现场评定,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和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根据申请材料、建设工程现场评定及提交整改报告情况,经检查:
☑该工程符合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有关规定,同时落实以下意见:
一、此结论仅对当日验收所涉及设施情况负责,投入使用后建设或使用单位应当履行消防安全责任,确保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保证防火防烟分区、防火间距符合消防技术标准,确保建筑消防器材完好有效,确保建筑消防设施完整好用,加强对消防给水管道、消火栓、消防水箱等设施的保温措施,确保在寒冷季节,各类消防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
二、提供消防检测或现场评定的技术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依法对出具的检测意见负主体责任和相应的个人责任。
三、属于公众聚集场所的,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或使用单位应当向消防救援机构申请消防安全检查。
四、此次验收的工程如需改变使用功能或扩建、改建、内部装修等,应按国家有关消防技术规范规定进行消防设计审查、验收。
五、在投入使用、营业前,建设或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消防技术标准完成消防车通道的划线、标名、立牌工作。
本意见书所标注建筑总面积及建筑高度数据摘录于《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不属于本次消防验收行政许可事项内容。
如不服本决定,可以在收到本意见书之日起60日内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附件:025历城区球墨铸管项目B-3地块(二区1#住宅楼、5#住宅楼、8#住宅楼).pdf
济南市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0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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