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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挂区划地名科牌子) |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信息、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信访、督查督办、应急管理、工会、计划生育、组织人事、机构编制、队伍建设、教育培训、财务、统计、离退休干部服务、后勤管理服务等工作;承担民政信息管理、电子政务及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协调做好需以政府名义出面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相关工作。负责镇、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工作;组织各相关部门和单位开展本区与邻区及区内各行政区域界线的勘定、管理和边界争议调查处理工作;负责全区地名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有关单位做好地名标志设置、管理和地名图书的编辑审定工作 (负责人:张建敏,联系电话:0531-88161216;区划地名负责人:李倩,联系电话:0531-88115297) |
社会事务科(挂社会组织管理科牌子) | 推进婚俗和殡葬改革;指导全区婚姻登记工作;负责收养登记、殡葬管理工作;接收慈善捐助及经常性社会捐助,指导全区各慈善机构开展工作;拟定促进慈善事业的政策,组织、指导社会捐助工作;做好老年人、孤儿及困境儿童等特殊群体权益保护工作;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牵头责任,推动建立我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领导机制,协调、推进相关保护和服务体系建设;承担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联席会议日常工作;指导全区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负责对养老机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养老服务信息平台的监督和管理。做好全区社会团体、基金会、社会服务机构等社会组织管理工作,依法对社会组织进行管理和执法监督,承办中共济南市历城区社会组织综合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全区的社会救助工作,指导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承担农村五保供养、临时救助工作;统筹推进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工作和城市低收入家庭核定管理工作;做好残疾人生活补贴和护理补贴发放工作;负责监督检查各街镇社会救助政策和救助资金的落实;指导全区敬老院的建设;负责老龄工作综合协调、督促指导,拟订并协调落实全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政策措施,指导协调全区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推动落实老年优待政策,承担区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的具体工作等;负责全区民政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组织或参加民政服务机构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按照职责分工对事故发生单位落实防范和整改措施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等。 (婚姻登记负责人:孙吉峰;联系电话:0531-88035460;社会救助负责人:宁虎,联系电话:0531-88161210;养老服务负责人:苏胜男,联系电话:0531-66899223;殡葬管理负责人:魏鹏,联系电话:0531-66899170;慈善社工负责人:马冬梅,联系电话:0531-88161135;老龄工作负责人:付忠,联系电话:0531-69921635) |
直属单位 | |
婚姻登记处 | 办理婚姻登记;补发婚姻登记证;办理涉外、涉港澳台居民、华侨婚姻登记;建立和管理婚姻登记档案;宣传婚姻法律法规,倡导文明婚俗;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孙吉峰,联系电话:0531-88035460) |
区社会救助综合服务中心 | (一)执行社会救助政策,组织实施全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救助供养、临时救助、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等社会救助工作;开展全区残疾人权益保护工作;按照政策和标准,组织实施全区困境儿童、孤弃儿童、流浪未成年人救助工作。 (二)承担全区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备案和新建小区配建养老服务设施的事务性工作;推动全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协调推进养老服务机构规范服务、质量安全评价工作;指导养老机构按照养老服务规范做好入住老年人身体健康、经济条件和生活状况综合评估分析;健全完善智慧养老信息服务系统;落实全区养老服务事业发展规划;健全完善居家社区养老服务机构养老服务标准及资助办法;推进全区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工作;为全区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础信息和分析数据。 (三)承担全区殡葬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区殡葬服务机构、公墓管理和丧葬用品市场管理服务工作;推进殡葬改革。 (四)承担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承担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等社会救助项目中涉及居民家庭经济状况的查询与核对工作;履行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供养、临时救助工作、投诉举报等核查职能;承担全区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系统使用、维护,实现与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状况核对中心的业务对接;承担街道上报的低收入家庭信息的汇总上报;承担济南市低收入家庭经济情况核对中心核查信息的下发。 (五)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宁虎,联系电话:0531-88161210) |
区养老服务指导中心 | (一)承担全区养老服务发展规划、政策、标准的研究、拟订的事务性工作,开展养老服务政策宣传、理论研究和信息收集等工作。 (二)承担全区养老服务领域的交流合作工作。 (三)承担全区养老服务事业的指导工作,开展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服务质量指导和评估工作。 (四)承担养老服务相关补贴核拨的相关事务性工作。 (五)承担全区养老服务标准化建设;承担全区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 (六)承担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和从业人员培训工作。 (七)完成区民政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苏胜男,联系电话:0531-66899223)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