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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自然资源局
联系电话: 0531-88161191
邮政编码: 2500100
Email地址: lcqgtfj@jn.shandong.cn
公开(监督)电话: 0531-88161191
办公时间: 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地址: 山大北路25-1号
机构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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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挂法制信访科牌子

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组织人事、财务管理、薪资调整、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年度考核、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信息、宣传报道、综合统计、保密、档案、后勤、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

(负责人:温建婷,联系电话:0531-88161191)

负责有关自然资源方面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办理工作;负责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和自然资源违法举报电话受理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办理有关行政复议、应诉工作;负责自然资源法规、政策咨询、教育工作。

(负责人:李尚彦,联系电话:0531-88161152)

自然资源确权登记科

负责辖区内自然资源和不动产的调查登记确权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自然资源现状调配动态监测、权属调查、变更调查及统计工作;负责本区自然资源和不动产使用权、他项权利登记及抵押初审工作;负责集体土地的确权登记工作;负责土地权属纠纷的调查处理工作。

(负责人:孙善刚,联系电话:0531-88161271)

国土空间规划科

负责编制、实施本区国土空间规划和其他专项规划;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初审工作;拟定全区年度土地供应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的初审工作;负责本区土地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的基础性工作。

(负责人:曲澎,联系电话:0531-88112931)

耕地保护监督科

(挂执法监察科牌子)

负责落实本区耕地保护和基本农田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落实占补平衡制度工作;负责本区集体建设用地的管理。组织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负责人:张丹,联系电话:0531-88115229)

承担行政执法职责。

(负责人:侯宗亭,联系电话:0531-88115228)

地质矿产监督科

负责全区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地质环境保护和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参与矿山企业安全生产监督工作;落实地质勘查工作标准、规程并组织实施;承担矿产资源勘查审批方面的事中事后监管工作;编制本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建设项目地质环境可行性认证报告的初审工作。

(负责人:王如晖,联系电话:0531-66899185)

直属单位

济南市历城区国土资源征地收购中心

参与全市集体土地征收、征用和国有土地收回(购)的法规政策调研、论证工作和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调查和制定工作。承担本区集体土地征收、征用的勘测定界、权属调查、地上物的清点、登记和补偿费用测算、组织卷宗上报工作。承担组织协调本区国有土地收回(购)中的测量评估工作和国有土地收回(购)合同的起草洽谈等基础性工作,并组织上报审核。执行自然资源资产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等政策。拟订本区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全区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出让方案;组织实施划拨、工业用地出让方案的实施。承担组织开展本区土地市场调控、监管、动态监测的事务性工作;承担推进本区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工作;承担国有建设用地供后监管的事务性工作。承担行政执法辅助相关职责。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张磊,联系电话:0531-66899195)

济南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历城分中心

宣传贯彻落实《物权法》《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及关于不动产登记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承担土地登记、房屋登记、林地登记等不动产登记的服务性、事务性工作。承担不动产登记统计、分析工作,依法提供不动产登记查询服务。承担不动产登记数据资料的整理、保管和备份,以及不动产登记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赵恩新,联系电话:0531-66899233)

济南市历城区

自然资源局

第一国土资源管理所

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承担山大路街道、洪家楼街道、东风街道、全福街道、华山街道、荷花街道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承担辖区内征地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收购等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发证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及生态修复的监测、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杨业庭,联系电话:0531-88262974)

济南市历城区

自然资源局

第二国土资源管理所

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承担王舍人街道、鲍山街道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承担辖区内征地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收购等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发证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及生态修复的监测、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尹元斌,联系电话:0531-88828155)

济南市历城区

自然资源局

第三国土资源管理所

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承担郭店街道、唐冶街道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承担辖区内征地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收购等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发证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及生态修复的监测、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任京辉,联系电话:0531-88798781)

济南市历城区

自然资源局

第四国土资源管理所

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承担港沟街道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承担辖区内征地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收购等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发证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及生态修复的监测、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曹元营,联系电话:0531-88899060)

济南市历城区

自然资源局

第五国土资源管理所

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承担彩石街道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承担辖区内征地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收购等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发证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及生态修复的监测、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强,联系电话:0531-88788087)

济南市历城区

自然资源局

第六国土资源管理所

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承担董家街道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承担辖区内征地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收购等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发证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及生态修复的监测、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李在涛,联系电话:0531-88202082)

济南市历城区

自然资源局

第七国土资源管理所

贯彻党中央关于自然资源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落实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和区委工作安排,承担唐王街道辖区内国土资源管理相关工作,承担辖区内国土资源的监督管理事务性工作,开展巡查、检查,及时发现、制止和报告国土资源违法行为;负责辖区内国土资源信访接待工作。承担辖区内征地拆迁、集体土地征收和国有土地收购等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不动产登记发证事务性工作;承担对国有建设用地批后监管的基础性工作。承担辖区内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地质灾害及生态修复的监测、防治的基础性工作。完成区自然资源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范小刚,联系电话:0531-88705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