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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退役军人事务局
联系电话: 0531-88023702
邮政编码: 250100
Email地址: jnslcqtyjrswj@jn.shandong.cn
公开(监督)电话: 0531-88023702
办公时间: 8:30-12:00;13:00-17:00(工作日)
地址: 济南市历城区洪家楼西路9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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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办公室

办公室(挂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办秘书科牌子)。组织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保密、档案、安全、督查督办、应急管理等工作。负责区12345市民服务热线办公室转办事项的办理工作。负责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的办理工作。负责机关、所属单位组织人事、机构编制等工作,组织指导本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和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发展规划、综合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拟定退役军人事务事业费管理办法和退役军人事务财务规章制度,分配下达国家、省和市拨退役军人事务事业专款,监督街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各种款项使用情况。负责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国有资产管理。承担局机关日常财务管理。负责退役军人党建工作。负责处理区委退役军人事务办的日常事务。

(负责人:刘笑,联系电话:0531-88023702)

优抚安置科

优抚安置科(挂思想政治和权益维护科牌子)。负责全区退役军人事务相关的统计工作。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活动,负责军地双方联络沟通工作,组织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区工作和走访慰问活动,指导全区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协调处理军地矛盾和纠纷,指导军地两用人才培训工作,承担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遵守地方性优抚工作法规并监督街镇实施。负责优抚对象及有关人员的抚恤工作。审核申报烈士和开展烈士褒扬工作。承办退役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等有关人员的伤残等级审核申报工作。指导全区优抚事业单位和烈士纪念建筑物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 退休干部、退休士官、退役士兵和随军家属移交安置, 自主择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待遇保障工作。组织指导全区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负责做好退役军人相关政策解释及政策落实工作。承接政府接收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调整离退休费和护理费的报批事项。负责退役军人及优抚对象、现役军人家属思想政治建设工作。负责维护退役军人权益保障、法律援助工作。负责退役军人信访事项的接收和办理工作。

(负责人:战俞燕,联系电话:0531-88112963)

直属单位

历城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一)贯彻执行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工作政策法规,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以及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在全区营造尊崇军人的良好环境。

(二)承担全区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和抚恤工作;组织或指导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的实施;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相关工作。

(三)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服务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军属和符合条件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参战民兵民工、消防员等的优待抚恤工作。

(四)承担贯彻执行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的工作;承担军供服务保障工作。

(五)承担指导、监督检查全区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落实的辅助工作;承担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的辅助工作。

(六)完成区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陈克超,联系电话:0531-88161215)

历城革命烈士纪念馆服务中心

(一)承担辖区内英雄事迹的考察溯源及红色文物等历史革命遗物的挖掘和收集工作。

(二)承担革命烈士档案的建立完善、烈士文物档案的建立与保管工作。

(三)承担革命烈士骨灰的安葬、烈士遗物和革命史料的陈列展览工作。

(四)承担开展革命烈士褒扬工作,宣传、讲解烈士事迹,接待党政机关、企业、学校、社会团体组织和市民个人参观学习,开展爱国主义、革命传统教育。

(五)为社会各界及烈士亲属祭扫活动提供服务。

(六)承担革命烈士纪念馆、陵园建筑物建设维护、日常运行相关设备设施等服务保障及卫生环境维护等工作。

(七)承担相关文物保护工作,确保展出的文物及国家财产安全。

(八)完成区退役军人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负责人:武继海,联系电话:0531-888014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