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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历城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11370112004203796M/2019-3960690
区审计局
2019-12-13

关于历城区2018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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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审计法》、《监督法》的规定,今年1月至6月,区审计局对区级预算执行及6个部门、单位2018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对全区“一本通”惠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核查。审计共查出违规金额629.09万元,管理不规范金额534,782.13万元,提出审计建议14条。

审计结束后,于9月4日将审计结果向区人大常委会做了专题汇报。区人大常委会对此进行了审议,并提出了审议意见。

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要求各相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审计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深化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推动标本兼治,更好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要以钉钉子精神持续推动问题解决,并举一反三,加强管理,完善制度,堵塞漏洞,防患于未然。对整改及推动整改过程中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加大问责和公开力度,严格追究有关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区审计局按照区政府的要求,不断加大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导检查力度,推动问题整改到位。一是明确整改责任。被审计单位承担整改主体责任,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对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工作负总责。二是强化督导责任。区审计局负责对审计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和督促指导。按照“谁审计谁负责跟踪检查”的原则,项目实施科室负责对被审计单位整改情况的具体督办和跟踪检查,督促其按照审计结论整改审计查出的问题,并在规定期限内反馈整改情况。三是细化整改资料审查。审计组对整改事项逐一核实确认,对整改资料的合规性和真实性进行审核、验收。

各相关部门对照审计查出的问题,积极落实整改任务,认真采纳审计意见和建议,逐项对账销号,截至目前,整改问题金额1942.52万元,采纳审计建议14条,出台制度2个,审计整改取得较好效果。

一、财政预算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区级综合预算管理方面

1. 部门预算编制精准性有待提高的问题。

对该问题,区财政局强化对预算单位的业务指导,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及2020-2022年三年财政支出规划的通知》中明确完善“全口径”预算编制,要求各部门加大本领域上级转移支付统筹编制力度,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减少年度预算执行过程中不必要的追加调整。

2.财政代编预算规模较大的问题。

对该问题,区财政局在安排2019年预算时将部分符合细化到部门的代编资金列入部门反映,涉及资金20417万元,有效缩小了代编规模。

3.部分财政存量资金清理盘活不够及时问题。

对该问题,区财政局一方面继续督促预算单位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另一方面根据省财政收支会议精神,将存量资金收回财政期限由结转超过2年改为结转超过1年,不断扩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范围。

4.部分单位六项费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的问题。

对该问题,区财政局将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在合法合规、厉行节约的基础上,做到六项费用应编尽编、应保尽保。在《2020年部门预算编制实施细则》中,明确增设差旅费预算表,专门核算差旅费预算编制情况。

5.预算支出执行进度考核办法有待进一步完善的问题。

针对该问题,区财政局对考核办法进行了修订,2019年将预算支出执行进度全面融入预算绩效工作一并考核,拟采用50%功效系数法,该办法初稿正在征求意见中,报区考评办审核同意将正式实施。

6.610.56万元银行存款利息未上缴国库的问题。

对该问题,区政府投融资管理中心已于7月24日将所管理银行账户利息收入上缴国库。

7.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管理工作尚未开展的问题。

对该问题,我区出台了《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的实施意见》,印发了《关于落实济政办字〔2019〕40号文件精神加强预算绩效管理的通知》。并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时明确要求全部项目都要进行绩效评价,只要列入预算的政府购买服务,也将按相关要求实施绩效管理。

(二)国有资产管理情况

1.未经区财政部门审批自行出租国有资产的现象仍较普遍的问题。

对该问题,区财政局一方面对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进行了再培训、再督促、再落实;另一方面已将2020年组织开展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出租出借、处置、配置等专项检查工作列入2020年部门综合预算。

2.部分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对该问题,对涉及的郭店、鲍山、唐冶街道未及时上缴出租收入进行了督促,已收缴完毕。同时制定措施通过业务培训和下发《填报历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出租出借情况统计表》等方式,督促各部门按规定收缴到位。

二、其他预算执行单位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部分单位决算(草案)编制不真实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将提高思想认识,真实、完整编制决算草案。

(二)唐王镇履行合同不规范的问题。对该问题,唐王街道于7月20日支付了相关工程款1,773.03万元,并按合同收取履约保证金。按照济财采〔2019〕14号文件要求,对新的政府采购项目,原则上不再收取履约保证金。

(三)执行政府采购程序不严格的问题。各相关单位均积极制定措施进行整改,对属于政府采购范围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将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

三、专项审计调查方面的整改情况

针对“一本通”惠农补贴资金使用情况发现的问题,区财政局及各相关主管部门采取有效措施进行了认真整改。

(一)关于三峡移民补贴资金管理不到位。针对该问题,区财政局督促区民政局开展疑点问题的认领整改,对全区2014年核减的三峡移民名单进行了重新核查确认。

(二)王舍人街道沙五村等部分未进行土地确权的村内耕地由村集体代种,由村干部代领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的问题。该问题已整改到位,沙五村、小张马村宿家村农业支持保护补贴资金已全部统计到户。

(三)两名村干部近亲属享受低保未实行备案管理、一名办企业人员领取农村低保、26人个人所得税缴纳记录显示收入超低保线的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区民政局已进行落实,并采取措施加强管理,按照相关规定整改到位,从源头上避免问题再次发生。

四、部分未整改到位的问题及下一步措施

由于履行程序等原因,部分问题的整改还需要一定时间,需加大措施继续推进。

(一)土地出让金支出未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的问题。对于该问题,区财政局正在研究实施国库集中支付的具体措施,计划2020年将土地出让金收支纳入国库集中支付管理。

(二)未严格执行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制度的问题。对该问题,区财政局与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接,目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全区车辆的维修、保险已完成统一采购,定点加油正在组织政府采购。待统一采购完毕,将下发文件对全区车辆定点维修、定点加油、定点保险进行进一步规范。

五、审计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

(一)关于逐步建立分工精细、相互衔接、有效制衡的预算管理工作机制的建议。区财政局积极采纳审计建议,在编制2020年部门预算工作中明确要求深化预算管理改革,优化各环节权责配置,落实预算法定职责,科学划分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各环节权责,把资金分配权交给部门,把项目确定权交给基层,进一步压实各方责任,形成更加协同高效的工作机制。

(二)关于完善预算绩效管理机制的建议。一方面区财政局从2020年预算编制开始,对所有项目支出,无论资金大小全部纳入项目库管理,全部撰写绩效目标可行性分析报告,未入库和未编制绩效目标的项目不得安排预算。对预算单位2020年申请新设专项资金、新出台重大政策和新确定项目,全部开展事前绩效评估,未开展绩效评估的,不得纳入项目库,不得安排支出预算,实现了项目资金的全覆盖。另一方面自2020年开始,将继续扩大绩效管理范围,从一般公共预算向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延伸,从专项资金向重大政策和部门整体绩效延伸,突破政府购买服务、政府与社会资金合作(PPP)、政府债券支持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初步形成覆盖所有财政资金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

下一步我们将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指引下,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审计委员会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推进问题整改落实,促进完善制度机制,充分发挥审计“治已病、防未病”作用。围绕我区“117”工作体系,全面依法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从发展全局上把握预算管理问题,提高国家审计在监督、服务、保障方面的作用,为把我区建设成新时代活力历城、魅力历城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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