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简明问答:申请总部企业的支持政策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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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申请总部企业的支持政策需要提交什么材料?
答:(一)办公用房政策。企业应在建设或购置自用办公用房当年或次年提出申请,并提供:1.办公用房整体情况、用途介绍;2.建设办公用房需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及发票复印件,购买办公用房需提供房屋网签合同及发票复印件:3.总部企业跨区建设或购置办公用房征得总部属地区县政府(功能区管委会)同意的材料。
(二)成长激励政策。企业应提供近2年企业及其分子公司营业收入情况(无需证明材料)。企业及其分子公司营业收入以纳入我市统计数据为准。
(三)扩大投资政策。企业应在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次年提出申请(申请书应包括:介绍年度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情况,提供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等建设手续以及有关发票等实际投资支出证明)。合资项目固定资产投资额按照总部企业及其驻地全资子公司实际出资比例计算。
(四)人才支持政策。由市发展改革委实行“免申即享”予以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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