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历城区发展改革局局长杨蓓解读《关于落实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工作方案》
字号:
大 中 小



杨蓓,党组书记、局长兼任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主任,主持局全面工作,负责财务、审计工作,以及全局党的建设、先锋历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和保密工作。
2023年3月,历城区人民政府发布《关于印发<落实2023年“稳中向好、进中提质”政策清单(第一批)工作方案>的通知》(济历城政字〔2023〕11号)。历城区发展改革局局长杨蓓就第一批《政策清单》中涉及服务业方面的工作进行解读。
第一批《政策清单》中有多条政策涉及引进和培育总部企业、对总部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才给予多方面便利化服务保障等内容。根据《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的通知》(济政办发〔2022〕5号),总部企业的认定标准为“在济南市登记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金融机构除外),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 (不包含房地产企业),可以申请认定总部企业。(一)在上年度公布的世界企业500强、中国企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中国制造业企业500强、中国服务业企业500强、山东企业100强、山东民营企业100强名单中的企业。(二)企业及其分子公司上年度在我市主要经济贡献2000万元以上;市外分子公司不少于2家,或者在济南实现的市外业务不低于50% (控股母公司符合条件的,只认定母公司)。(三)符合我市产业发展导向,具有重大产业支撑作用, 与市政府签订合作协议,承诺3年内年均主要经济贡献不低于2000万元的新注册成立或新迁入企业(在济南市登记注册6个月以内)。”申请认定总部企业,可将相关认定材料提交区发展改革局进行审核,确认申请企业相关经济贡献情况,提出拟认定总部企业名单,经公示后以正式文件报市发展改革委进行认定。
企业被认定为总部企业后,如需申请办公用房、成长激励、扩大投资、人才支持等方面的相关支持政策,可将相关申请材料提报企业驻地街道办事处,由办事处进行上报。
区发改局作为服务业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措施,积极为辖区内总部企业争取奖励资金和其他方面的支持。2019年-2022年,累计为漱玉平民大药房连锁股份有限公司、水发集团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争取到奖励资金1951.79万元,为中铁建黄河投资建设有限公司、力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企业争取到人才奖励资金51.47万元。根据上级通知安排,2023年度总部企业奖励工作正在积极申报过程中。
解读机构:济南市历城区发展和改革局
办公地址:历城区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A640
具体联系人:汤汤
咨询电话:0531-88115163
扫码使用手机浏览本页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