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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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出台背景
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履行政府职能、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方式,是法律实施的关键环节。国务院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及市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文件、出台措施。历城区按照上级部门的指示要求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深入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行政执法协调监督,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有了较大提高。但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不透明等问题仍时有发生,侵害了人民群众合法权益,损害了政府公信力,亟需采取系统性、整体性、针对性措施加以解决。
二、政策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
2.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9号)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4〕22 号)
三、出台目的
为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提升行政执法质量的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有关工作要求,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安排,切实解决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突出问题,推动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更好保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秩序,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四、重要举措
一是全面优化行政执法人员综合素质。为进一步加强行政执法人员的管理、培训,《实施方案》围绕政治能力、业务学习和资格管理三个方面,明确要求每名行政执法人员每年接受综合业务技能培训,建立执法人员参加执法资格考试激励约束措施,按照规定对在行政执法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二是大力推进司法公信力稳步提升进程。要求各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依法公开事前、事中和事后行政执法信息。督促各行政执法单位编制完善的行政执法事项目录,对行政执法启动、调查取证、审核决定、送达执行等进行全过程记录,制定法制审核目录清单。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持续优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等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
三是着力夯实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保障。《实施方案》对加强保障提出了四方面要求。主要包括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合理配备执法力量,推动编制资源和人员力量向一线倾斜。强化执法人员职业保障,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力度。提升执法信息化水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办案监督平台建设和使用,推进各数字平台互联互通,汇聚形成全区行政执法数据库。
五、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创新举措
(一)推动执法权益保障措施落地
为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动行政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工作涉及履职尽责容错纠错工作机制落地见效,调动和保护行政执法人员在行政执法中的积极性、主动性,根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山东省行政执法错案责任追究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结合历城区实际,制定了《济南市历城区行政执法履职尽责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目前正处于征求意见阶段。实施办法中细化了行政执法人员履职尽责、容错免责等具体情形,激励执法人员担当作为。
(二)严把行政执法人员“入口关”
针对执法证申领所必须的行政执法资格认证考试,强化约束管理,正式考试前依托纸质版公共法律知识题库及山东执法监督小程序等平台安排多轮模拟考试并在每次考后通报成绩,督促新申领执法证件人员加强自我约束与学习,提升专业素质与执法能力,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认证模拟测试,全区新申领执法证通过率合格率达到100%,确保申领人员具备合格的业务能力与素质。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司法局行政执法监督科
办事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A座1113
具体咨询人:费加昌
咨询电话:0531-899121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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