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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11370112004203737J-A/2024-6609425
公安、安全、司法
济历城政办字〔2024〕17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4-10-08
2024-10-08
有效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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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政办字〔2024〕17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单位):

《济南市历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历城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工作方案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国办发〔2023〕27号)、《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提升行政执法质量若干措施的通知》(鲁政办字〔2024〕9号)和《济南市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实施方案》(济政办字〔2024〕22号)要求,全面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要求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为目标,着力提升全区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提高行政执法队伍能力素质,完善行政执法工作制度机制,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保障,全面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到2025年年底,全区行政执法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治,行政执法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不断加强,行政执法智慧化、数字化水平进一步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显著提高,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和能力建设切实强化,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明显增强,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大幅上升。

二、重点任务

(一)提升行政执法人员能力素质

1.提高政治素养。把加强党的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切实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培训学习主要内容和必修课。通过集中轮训、理论宣讲、在线学习培训等方式,不断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政治理论教育和党性教育。(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2.提升业务能力。做好新上岗人员的公共法律知识培训,开展跨部门联合培训。采取参加集中培训、网上学习和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培训等形式,确保行政执法人员每人每年接受不少于60学时的公共法律知识、业务知识和行政执法技能培训。按期完成全区行政执法人员全员轮训。结合实际开展执法技能竞赛、执法岗位练兵等活动,切实提升一线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执法、维护稳定、化解矛盾的能力。(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3.加强执法资格管理。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和持证上岗制度,落实行政执法证件注销、年审等规定,按要求公示行政执法人员信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日常管理,健全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年度考核制度。(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二)切实提高行政执法质效

4.整治行政执法突出问题。聚焦群众反映强烈的行政执法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执法领域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建立突出问题清单,并对照清单组织完成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4年10月底前)

5.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规范适用行政裁量权基准。持续优化不予处罚、减轻处罚、从轻处罚、从重处罚等行政处罚“四张清单”制度,宣传推广典型案例。(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4年11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6.提升涉企执法质效。督促各行政执法机关树立入企检查备案意识,推进部门联合执法检查,提高执法效率,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加强涉企检查结果处置,针对未备案随意开展涉企检查的行政执法人员,坚决予以纠正,切实做好涉企执法后续督导调度工作。(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4年10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三)织密行政执法工作体系网络

7.推进街道赋权工作。积极稳妥做好街道赋权工作,及时组织评估,对基层接不住、监管跟不上的,及时予以调整。优化街道“一支队伍管执法”落实机制,区级部门派驻执法力量统一接受街道指挥调度,根据“三定”规定依法履行职责。(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前)

8.推进行政执法协作。加强行政审批部门、行业主管部门和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协作配合,推动审批、监管、执法有效衔接、形成合力。强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双向移送机制。加强行政执法机关与纪检监察机关协作配合,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发现的有关问题线索及时依规依纪依法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完善行政执法管辖、法律适用等争议协调机制,对存在争议的行政执法问题按照权限加强协调。在交通运输、生态环境、水行政等行政执法领域探索推进执法协作,实现违法线索互联、执法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牵头单位:区委编办、区司法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单位:区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水务局等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四)强化行政执法保障能力

9.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根据行政执法机关所承担的执法职责和工作任务,合理配备行政执法力量,推动编制资源和人员力量向执法一线倾斜。加强行政执法机关公职律师和法律顾问队伍建设。整合有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法制审核力量,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协作机制。(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10.强化执法权益保障。健全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尽职免责机制,细化追责、免予问责情形和容错纠错程序,激励行政执法人员担当作为。行政执法机关要完善行政执法人员心理咨询服务和危机干预机制,依法为基层一线行政执法人员办理保险,对在日常执法工作中突发疾病或受到意外伤害的行政执法人员,按规定给予必要的保障和激励。(牵头单位:区委组织部、区司法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11.加大财政支持力度。行政执法机关要将行政执法工作经费、行政执法装备配备费用纳入本单位预算。财政部门要结合财政实际,合理保障行政执法经费投入,切实满足行政执法工作需要。(牵头单位:区财政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并长期坚持)

12.提升执法数字化水平。持续推进行政执法办案监督平台应用,推行智慧执法、移动执法、掌上办案。加快构建全区执法电子案卷互联互通平台,切实提高案卷评查工作效率。(牵头单位:区司法局、区发展改革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大数据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前)

(五)推进行政执法监督工作体系建设

13.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司法行政机关要积极履行本级政府的行政执法监督职责,充分发挥统筹协调、规范管理、指导监督、激励保障作用。行政执法机关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督职责,加强对本部门本系统行政执法工作和重大行政执法案件的统筹协调、日常监督和业务指导。(牵头单位:区司法局,责任单位:各行政执法机关,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前)

14.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措施。司法行政机关要围绕社会发展大局、人民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制定年度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方案,开展重点领域行政执法专项监督。定期组织行政执法监督企业联系点负责人工作会议,听取相关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情况以及与会人的合理化建议,优化本区域内行政执法工作。定期组织行政执法监督员就企业、群众反应的行政执法工作问题开展有关行政执法监督工作。(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前并长期坚持)

15.拓宽行政执法监督渠道。司法行政机关可对本地发生的有重大社会影响、反复发生以及造成严重后果的行政执法案事件进行督办。深化与12345市民服务热线的协同联动,健全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制度。充分发挥爱山东“码上监督”小程序作用,拓宽线索收集渠道。建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指标体系,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责任单位:区司法局,完成时间:2025年9月底前)

三、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司法局牵头,区发展改革局、区民政局、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大数据局、区城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局、区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历城分局参加的工作会商机制,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及时会商研究解决工作中的共性问题。各行政执法部门(单位)要制定实施方案,建立工作台账,量化分解任务,逐项抓好落实。

(二)推进经验交流。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和网络,广泛宣传提升行政执法质量和效能的好举措好经验好做法,注重发现、培养和宣传行政执法先进人物、先进事迹,深入挖掘、总结推广基层鲜活经验,切实增强行政执法的权威性和公信力,树立良好执法形象。

(三)强化督促落实。由区司法局适时组织开展落实情况专项监督和行政执法人民群众满意度第三方测评,2024年10月底前组织完成实施情况中期评估,2025年10月底前完成终期评估。区司法局要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本方案实施情况的指导监督和跟踪评估,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重要事项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告。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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