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历城区审计局局长魏军解读《历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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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军,历城区审计局局长,主持区审计委员会办公室和区审计局全面工作。
2023年10月20日,历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历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历城区审计局魏军局长将文件进行解读。
一、以《办法》助力党和国家政令畅通,促进投资审计高质量发展
政府投资建设项目,资金体量大、涉及单位多、社会关注度高,区审计部门一直在不断加强审计力度。2011年1月,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济南市历城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试行)》,有效期满失效后未再出台新的办法,我区投资审计方面出现了较长阶段的制度空白。《办法》的制定,是为了健全投资审计制度建设,强化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规范投资行为,提升投资绩效;能够规范履职行为,持续推动投资审计法治化、规范化发展;能够促进投资审计转型升级、适应新形势新要求,更好发挥审计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职能作用。《办法》是通过制度建设促进投资审计工作高质量发展,也是贯彻落实2022年1月新修订施行《审计法》中投资审计工作新规定的重要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审计署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规范投资审计工作的通知》(审办投发〔2019〕95号)、《山东省审计厅关于加快全省政府投资审计转型发展的通知》(鲁审字〔2021〕19号)及《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公共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监督办法的通知》(济政字〔2022〕71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我区近年来审计工作实践,修改制定《办法》。
二、以《办法》明确审计监督职责重点
《办法》共六章23条,包括“总则”共7条,包括出台文件目的和依据、监督范围、建设单位主体责任、审计与其他监督贯通协同等。“竣工结算管理”共3条,包括建设单位及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竣工结算审计工作的职责和内容等。“审计职责、内容及权限”共3条,包括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计划管理、审计内容和重点、审计(调查)对象、审计权限等。“审计结果运用及执行”共4条、包括审计机关处理权限、投资审计综合报告的编报、整改责任要求、对不执行审计决定的后续处理和救济途径。“法律责任”共4条,包括对违反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单位和中介机构及其人员、审计工作人员,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附则”共2条,包括文件时效等。
《办法》明确规定了政府投资审计内容和重点,包括: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情况、投资决策、控制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项目建设管理情况、项目招标投标合规情况、有关政策措施执行和规划实施情况,特别关注重大项目落地、重点资金保障情况以及工程造价情况、投资绩效情况等;
三、多措并举推动《办法》落地见效
(一)加强沟通协调,确保参建单位履职尽责。区审计局应加强与各参建单位的沟通,督促各相关单位严格按照《办法》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区审计局,以便于对全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实行计划管理,并使其更具针对性,更好的服务全区经济发展大局。
(二)正确履行审计职责,形成审计监督合力。区审计局有关科室,应在日常工作中全力支持和配合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审计工作,在预算执行审计、经济责任审计、重大政策落实审计等项目中,及时将发现的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有关的信息报送审计二科,推动实现信息共享、成果共用,凝聚审计监督合力。
(三)坚持依法审计,严禁超越权限开展审计工作。审计部门在审计项目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审计“四严禁”、“八不准”工作要求及《办法》确定的范围和内容、重点开展审计工作,严禁超越投资审计职责权限参与项目建设单位的管理事项和具体工作,严禁参与各类与审计法定职责无关、可能影响依法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的议事协调机构和工程建设指挥部等工作。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严格依照法律规定开展工程结算等属于投资审计范围内的审计事项。
四、解读机构及联系方式
解释机构:历城区审计局·审计二科
办公地址:历城区文苑街政务服务中心A801室
具体联系人:陈全亭
咨询电话:0531-88023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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