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山东国建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工程师邓振利《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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邓振利,土地利用与保护类正高级工程师,现为山东国建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总经理,山东省自然资源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成员,山东省自然资源厅专家库专家,长期从事自然资源保护开发利用相关工作。
2023年6月7日,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方案》。山东国建土地房地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工程师邓振利就文件进行了解读。
城镇低效用地,是指现有建设用地中布局散乱、利用粗放、用途不合理、建筑危旧,但同时权属清晰、不存在争议的城镇存量建设用地。通过盘活低效用地,可促进节约集约用地,能带动社会资本投资,可优化引导产业结构调整,还能完善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功能,是一项可以实现多目标共赢的工作。综合当前各地工作情况,普遍存在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单一、市场主体再开发积极性不高等情况。
对于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模式,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出台《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32号),提出政府收储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改造、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市场主体改造四种模式,根据土地权属性质和改造后用途因地制宜进行改造,形成形式多样的改造开发模式,改变过去单纯由政府主导低效用地再开发的状况,激发社会力量参与改造开发。
为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建议:一是要加强政策宣传引导,综合运用各类媒介,积极引导和鼓励相关单位或个人加快盘活利用低效用地。二是要充分发挥利益驱动机制,鼓励原土地使用者或者市场主体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如企业经济利益享有不足,则再开发积极性必然不高。要合理调整政府、原用地单位以及再开发单位之间的利益分配关口,使参与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每一方都可获得合理的增值收益。三是加大低效用地开发相关信息公开力度,及时向社会公开认定的产业低效用地及相关企业基本信息,促进有关产业项目和低效用地资源通过市场化手段有效对接,并跟踪项目落实情况,为产业低效用地盘活利用的顺利推进进一步提供保障。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历城区山大北路25-1号
具体联系人:张剑
咨询方式:0531—8816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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