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建筑业企业、人员补录业绩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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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施工企业、注册管理人员:
根据上级关于建筑施工企业、人员业绩补录要求,即日起由区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对企业、人员的业绩录入进行审核。现将有关工作要求告知如下。
一、工作原则
业绩录入实行自愿原则,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将项目信息、合同备案、施工许可信息、竣工验收备案、施工图审信息、招投标信息6个模块全部录入平台,也可将已完成项目信息录入平台。
补录范围:根据省住建厅文件要求,补录的业绩信息上传至全国平台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31日。济南市行政区域内,2023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竣工验收,但尚未将业绩信息归集到“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全国平台”)的房屋建筑、市政工程项目,属于本次补录范围。
二、工作要求
1、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审核的业绩范围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其他类型工程不属于住建部门审核范围。
2、建筑施工企业、人员业绩以工程项目所在地的房屋建筑项目、市政工程项目为依托进行录入,历城区住建部门仅负责历城区辖区内的房建工程、市政工程企业业绩、人员业绩录入。工程项目不属于历城区的,请向项目所在地的行业主管部门申请录入。企业及人员注册地不限,但是工程项目所在地必须为历城区辖区。
3、本次业绩录入为已竣工项目的业绩录入,录入平台为“济南市智慧住建统一认证平台”https://60.208.94.130:9991/szjsframecompany。如果项目信息未录入平台的,则施工企业、分包企业及人员的业绩录入无法依托项目信息进行录入。分包单位需要业绩录入的,需先行对接总包单位核实项目信息是否录入“济南市智慧住建统一认证平台”,项目信息未录入的,先行录入项目信息。
4、本年度业绩补录端口于2024年12月31日关闭,业绩录入后区县级至少需要公示3天,省级部门审核至少需要3天,结合审核流程需要的时间,为保障业绩录入工作的效果性,请结合实际时间,尽早录入,避免出现录入后因端口关闭无法审核问题。
5、企业及人员业绩审核标注类型目前分为A、B、C类,区县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标注为C类;市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标注为B类;省级部门审核通过后标注为A类。本次区县审核后,业绩标注类型为C类。
由于企业升级、增项等业务需求业绩标注至少为B类,因此企业根据自身实际需求是否需要业绩标注B类或者A类。但是业绩标注B类或者A类需要主管部门逐级盖章上报,所需要的时间流程相应增加,因此需要此类业绩上报的企业及人员更需要提前进行申报,预留必要的时间。
业绩需要标注B类的,在申请标C的材料基础上,另外向主管部门提交标B申请书,后附模板。
6、施工企业工程业绩、人员业绩应为完整业绩,单项工程未完成中途退场的、人员未全过程完成工程业绩的,审核不予通过。
7、企业在系统录入业绩后,立即携带相关书面材料到历城区住建局进行现场审核,根据行业领域、企业类型等因素,有关企业及人员提报材料如下:
(1)房建工程施工总承包企业:
业绩入库申请书;
建设单位出具工程完整性证明;
招投标资料(或直接发包备案资料);
图审资料;
项目施工许可证;
工程总承包合同或者施工总承包合同;
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
本项目招投标资料中或者备案资料中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明细、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在岗履职证明资料;
(2)房建工程专业分包单位
业绩入库申请书;
项目施工许可证;
专业分包合同;
施工总承包单位出具的工程完整性证明;(建设单位单独发包的,由建设单位出具证明,但是必须符合建筑法规定,不得出现肢解发包行为);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或者竣工验收备案;
本项目招投标资料或者备案资料中施工企业的管理人员明细、执业资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在岗履职证明资料;
(3)人员业绩录入(需提交个人资料及有关工程信息资料)
个人需提交资料:
业绩入库申请书;
人员身份证;
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建造师、注册安全证书);
所在企业证明;
工程管理期间的劳动合同、社保缴纳凭证、工资发放流水等证明资料。
需提供的工程信息资料:
参照工程总包工程或者分包工程所要求提供的资料。注意所提供的合同,合同中必须显示该人员的具体信息。合同中未体现该人员信息的,视为不属实。
(4)市政工程企业及人员业绩录入,提交材料参照房建工程的材料提交。除此之外,需要市政工程行业主管部门出具工程项目真实性的证明(原件)。
8、涉及到原已填报至系统中,需要勘误的,填写项目勘误申请表(后附模板)。提供前期业绩入库的材料,并提供勘误的证明材料。
三、注意事项
1、企业及人员录入业绩必须保证真实性、合法性。工程项目必须保证依法执行建设活动,不允许出现肢解发包、违法分包、转包、挂靠、出借资质、超资质承接工程、管理人员超资格管理、专业不符等问题,出现上述问题一律不予通过。
2、业绩录入后,经后续核查发现为虚假业绩或存在违法行为的,则依法予以行政处罚,记入企业或个人诚信档案,并标注为虚假业绩或者问题业绩。一经标注无法进行修改或者撤销,请各企业及人员重视。
3、请各企业根据自身实际,认真对待本次业绩录入工程,按照时限及规定要求录入业绩,以免全国补录端口关闭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联系电话:0531-88115089
联系地址:华信路15号凯贝特大厦C831、C832
联系人:张磊、潘礼贵
历城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4年12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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