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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唐王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12493119359E/2023-6483817
国有资产监管
济历城唐办发〔2023〕25号
唐王街道办事处
2023-06-11
2023-06-13
有效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唐王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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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唐王街道办事处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唐办发〔2023〕25号


各管理区、村:

现将《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唐王街道办事处

2023年6月11日


关于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提升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成果和专项整治成效,根据济南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全市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制定唐王街道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的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集中整治农村集体资产管理领域突出问题,紧盯“组织运行、资产管理、合同管理、债权债务管控、工程项目管理、集体经济审计”等六个关键环节,重点查摆纠正八个方面存在的问题,精准识别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通过排查清理一批、严肃查处一批、规范指导一批、示范引领一批,切实整治农村集体资产流失行为,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不断推动农村集体经济健康发展,持续提升基层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为维护农民群众切身利益,促进乡村振兴提供坚强保障。

二、工作重点

(一)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运行不规范问题。排查已经在农业农村部门登记赋码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是否规范挂牌;是否按照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章程设立成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并在决议、管理、监督集体资产方面充分发挥作用;需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大会审议决定的重要事项,是否先经村党组织研究讨论;是否建立健全成员名册,并纳入台账管理;是否在对外签订合同、开展市场经营活动中依法合规使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公章。严格控制集体经营风险,严禁违背农民意愿、行政强制推动成立公司等市场主体,严禁借发展集体经济之名任意整合和平调集体资产。

(二)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资产管理不到位问题。结合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工作,重点排查清产核资后新增资源资产是否纳入账内(台账)管理;村级建制调整、合村并居、村改社区过程中资产管理和处置是否规范、监督是否到位。扎实做好确权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扶贫项目资产的管理工作,对价值未减损、移交手续完备的,及时纳入集体资产台账并录入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管平台;对发生贬值亏损的、依规评估后按重估值予以确认,切实解决主体责任不明晰、后续管理不到位问题。严肃查处滥用职权侵占、挪用、截留、私分集体资产行为。

(三)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合同不规范问题。全面清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签订的各类经济合同,逐件核查合同合法合规情况。对超长期、超低价、未经民主程序等三类问题合同和未签订书面合同的行为进行纠正,对未及时缴纳合同约定价款的行为进行追查。严肃查处集体资源资产发包、租赁、拍卖和工程项目建设等合同中的“垄断包”、“人情包”、“权力包”现象。

(四)着力解决农村集体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全面整治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财务公开不及时、内容不完整、流于形式等问题。重点排查财务收支管理混乱问题,特别是通过私设小金库、公款私存、虚假列支、多报少支等方式侵吞、挪用、截留、套取集体资金行为,以白条入账、无票据入账、抵顶发票入账等支出不规范情形,违规发放各项补贴行为,以及集体成员收益分配落实不到位问题。

(五)着力解决农村集体债权债务管控不严格问题。严肃查处举债兴办公益事业行为,特别是举债用于改善人居环境、修建道路、办公场所和文体卫生设施等建设项目;对吃喝招待、请客送礼、滥发补助等非生产性开支形成的债务按照“谁招待、谁经手、谁承担”的原则处理。严肃查处村干部长期拖欠村集体资金挂账不还问题。完善规范村级债务处理,及时解决苗头性问题,通过盘活资产资源、回收债权等多种方式,逐步化解债务。

(六)着力解决集体承接工程项目管理不规范问题。排查工程项目未按规定采购或招投标行为,包括违规发包村级工程,以化整为零、肢解拆分等方式规避应当依法依规采购或招投标行为。排查工程管理混乱行为,包括项目程序不合规、资料不齐全、支付不规范、合同签订不规范等行为。严肃查处村干部利用工程项目套取资金、收受贿赂、违规承揽和转包本村工程行为。

(七)着力解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审计走过场问题。重点排查审计发现问题后限期内未进行整改或整改不到位问题。督促对集体经济体量大、工程项目建设多、廉政风险高的村加强审计监督、对村级财务管理制度执行、财务收支和收益分配等群众反映强烈的方面进行专项审计,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开展任期和离任审计。必要时对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出资设立企业等市场主体的延伸审计办法。

(八)着力解决其他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方面问题。要严格对照省农业农村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鲁农经字〔2022〕25号)、市农业农村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工作的意见》(济农字〔2022〕73号)要求,逐项查看落实情况,重点排查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其他对农村集体资产管理有关规定打折扣、搞变通、刻意违反等问题。对照近年来巡视巡察、审计发现的挪用村集体资金等问题,检视整改情况。

三、实施步骤

提质增效行动从2023年5月开始,至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5月前完成)。结合唐王街道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围绕行动重点和内容,进一步细化目标任务、推进措施、工作要求、时间安排及责任分工等,层层动员部署开展专项行动,确保行动内容落实落细落地。

(二)自查自纠阶段(8月31日前完成)。以街道各村为主体,充分利用农村集体资产清查成果,开展全覆盖自查自纠。要逐村建立问题台账,采取边查边改、集中整改、依法处置等方式,尽可能将问题消化在核查过程中。同时,唐王经管站对各村进行全面检查,不定期通报提质增效行动工作进度,对行动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

(三)实地抽查阶段(10月31日前完成)。完成全国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平台整改台账在线填报(具体要求另行通知)。对有举报的、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村开展专项督促指导,对整治不力、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的村视情况严肃追责问责,坚决杜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微腐败”问题。接市区业务部门实地调研指导。

(四)建章立制阶段(12月31日前完成)。各村要对提质增效行动进行认真总结,根据整改台账,系统梳理问题,深入剖析原因,采取有效的措施及时整改。进一步健全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完善村级资产管理、财务管理、审计、收支预决算等制度,有效提升信息化监管水平,实现资产处置合同签订、资金结算、会计核算、风险预警、财务公开等关键环节一网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农村集体资产监管提质增效行动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事关党委政府和基层干部在群众中的形象。充分认识开展提质增效行动工作的重要意义,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履行主体责任,构建起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机制和责任机制,切实把这项工作抓实抓细抓好,维护好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群众和其他社会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夯实乡村治理基层基础。

(二)扎实组织开展。加强对本地区提质增效行动的组织指导,科学制定实施方案,召开会议动员部署,把握时间进度,强化跟踪督促,保证工作质量,防止出现整治推进不力、工作走过场等问题。同时,也要充分考虑历史原因和各方利益,稳妥有序推进,避免引发不稳定因素。要建立研判会商机制,会同纪检监察机关和组织、财政、审计等有关部门及时解决重要问题。

(三)严明工作纪律。严肃查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对发现的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及时按程序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对于性质恶劣、严重违法违纪的行为,向街道党工、办事处、纪检监察机关报告。坚持开门整治,公布专项行动举报电话和联系方式,及时受理和查处群众举报的问题线索,广泛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四)务求工作实效。要坚持“改当下”与“立长久”相结合,全面总结宣传专项行动的有效做法,汇编形成实操性制度手册,从监管方式方法、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农村集体资产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引导村集体通过资源发包、物业出租、居间服务、资产参股等途径,逐步构建起产权关系明晰、治理架构科学、经营方式稳健、收益分配合理的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发展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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