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女士来电反映:想以个人名义在历城区开办辅导班,但是没有办学许可证,咨询该情况如何开办辅导班。
现就工单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一、我局工作人员与来电人齐女士进行沟通。并就齐女士提出的问题进行解答: 1、《双减意见》落地后,经我局积极与市审批局及区教育和体育局汇报及沟通,艺术类培训机构暂时按《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申请办理办学许可证。 2、目前校外培训机构办理流程及条件: 办理流程:先行取得办学许可证。取得办学许可证后,根据自身经营目的办理营业执照。目前依据《济南市校外培训机构设置标准》,所需的基本条件1、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举办者。2、有合法的名称、规范的章程和必要的组织机构。3、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匹配的办学资金:办学资金应不少于50万元人民币。4、有与所开办培训项目及规模相适应的办学场所和设施设备:应有固定办学场所、办学场所必须符合国家关于消防要求,并取得相应的资质许可、不得使用居民住宅、总建筑面积不得少于300平方米。6、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与所开办培训项目相对应的课程(培训)计划及教材。7、有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要求的内部管理制度。8、有符合规定任职条件的法定代表人、校长(行政负责人)及管理人员:人员要求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其中校长同时具有5年以上基础教育从业管理经验和良好业绩、配备的会计人员应具有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9、有与培训类别、层次及规模相适应、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要求的教师队伍每门课程配备3位专兼职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