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选聘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0-20 浏览次数:

为加强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建设,促进政府依法、科学、民主决策,根据国家、省、市、区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工作要求,现就公开选聘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专家库)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选条件

(一)政治素质高,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二)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具有良好职业道德和社会责任感;

(三)在所从事的法学教学、法学研究、法律实践等领域具有一定影响和经验的具有高级职称的法学专家、教授;或者具有8年以上执业经验、专业能力较强的律师、法律工作者;

(四)严格遵纪守法,未受过刑事处罚、党纪政务处分;受聘担任法律顾问的律师、法律工作者未受过司法行政部门的行政处罚或者行业协会的行业处分;

(五)熟悉社情、民情、基层工作和政府工作规则,有较强的分析和处理实际问题的能力,热心服务于社会公共事务;
(六)身体健康,有时间和精力履行法律顾问职责;
(七)无不适宜担任法律顾问的其他情况。

二、工作职责

(一)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行政、民事行为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

(二)参与起草或研究区政府规范性文件草案;

(三)参与起草或研究区政府签订的合同、协议等草案;

(四)为区政府重大项目的谈判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

(五)为区政府处理突发公共事件以及其他紧急法律事务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

(六)为区政府处理信访事项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

(七)为区政府处理涉法案件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论证;

(八)受区政府委托,代理和参加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仲裁和其他非诉讼法律事务;

(九)参与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提出意见和建议;

(十)协助开展法律知识教育培训和法治宣传工作;

(十一)承担区政府、区司法行政部门交办的其他法律事务。

三、选聘程序及聘期

(一)报名。11月12日前(以邮政特快专递寄出时间为准),凡符合条件的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及律师事务所等所在单位专家学者、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自愿下载填写《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经所在单位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连同相关证明材料邮寄至:济南市历城区司法局法制科(济南市历城区唐冶街道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A座12楼,邮编:250000,联系电话:0531-88023864;联系人:李伟娜  刘倩倩),同时发送邮箱。报名邮箱:jnslcqsfjfzk@jn.shandong.cn。本次报名不受理现场报名。

(二)评审。综合考虑学历履历、专业领域、工作业绩、业界影响,以及年龄结构、专业比例等因素,择优拟定区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名单。

(三)公示。对公开选聘拟定的区政府法律顾问人选,在济南市历城区政府网站等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期5日。

(四)批准。公示期满后,将公示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区政府法律顾问人选,报请区政府批准。

(五)聘任。印发聘任通知,并为法律顾问颁发聘书。

(六)聘期。聘期为3年,自聘任通知正式发文开始。

四、其他事项

(一)报名人员需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执业证书、职称证书复印件;

2.取得各级司法行政部门或行业协会有关业务领域的表彰奖励证书复印件;

3.近5年内担任区级及以上“两代表一委员”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4.近5年内担任党委、政府或党委政府部门、工作机构的法律顾问的聘书或合同复印件;

5.办理重大法律事务、疑难案件或理论研究成果说明(不超过3个案例,每个案例说明不超过500字);

6.报名担任区政府法律顾问的服务方案(包括个人专业特长、工作标准、服务承诺,以及对政府法律顾问工作的认识和工作设想等内容,1000字左右)。

以上报名材料复印件提供1份,相关材料没有的可不提供。选聘结束后材料不予返还。

(二)选聘重点专业或业务领域:金融财税、生态环境、土地管理、市场监管、城乡建设、社会保障、应急管理、破产重组、网络经济、数字经济、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执法、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社会治理等。

(三)报名人员须对所提交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经查实弄虚作假的,取消参选资格。执业律师、法律工作者提供虚假材料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四)法律服务事项支付报酬按照济南市历城区司法局相关规定执行。

附件: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法律顾问报名表.docx


济南市历城区司法局

2023年10月20日 

信息来源:历城区司法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