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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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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2-03-29

​文字解读:关于《济南市历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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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我区研究提出大规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区政府办公室印发了《济南市历城区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一、政策背景

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对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作出明确部署。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做好就业工作,把开发公益性岗位作为稳就业、保就业的重要措施来抓。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多次作出批示,要求进一步深入研究、周密谋划,加大力度,加快进度。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会同相关部门起草了《方案》。

二、决策依据

1.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方案》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137号)。

2.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财政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鲁人社规〔2021〕5号)。

3.《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济南市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办字〔2022〕5号)。

三、出台目的

《方案》制定出台的主要目的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强化就业优先政策、扩大公益性岗位安置的决策部署,大规模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积极消纳农村剩余劳动力和城镇长期失业人员,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全力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探索共同富裕有效路径。。

四、重要举措

(一)总体任务。“十四五”期间,全区城乡公益性岗位创设不低于6000个,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创设不低于3240个,城镇公益性岗位创设不低于2760个。

(二)年度计划。2022年、2023年每年安排城乡公益性岗位2000个,2024年、2025年每年安排城乡公益性岗位1000个。

全区年度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计划按照区级当年度统一下达开发计划进行适时调整。

五、涉及范围

适用对象范围:城乡公益性岗位的安置重点是就业困难群体,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 (45-65周岁)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女性45周岁以上、男性55周岁以上至法定退休年龄)等群体(以下统称“六类”群体)。

六、关键词诠释

城乡公益性岗位,是指各级人民政府使用财政资金统一设置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类、公共服务类、社会事业类、设施维护类、社会治理类等岗位。城乡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目的,主要是落实政府兜底安置困难群众就业职责,着力提高城乡低收入群体收入,不设置没有实质工作内容和社会效益的岗位。

七、政策咨询

1.城镇公益性岗位:历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邢文明,0531-88112933;

2.乡村公益性岗位:历城区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刘亚军,0531-88066040。

八、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山大北路47号

具体联系人:孟立

咨询电话:0531—8811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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