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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关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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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3-09-06

文字解读:关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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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政策背景

政府会议公开是政务公开“五公开”(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中决策公开的重要内容。2016年,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细则,文件规定要“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的制度,增强决策透明度”。今年省市政府办公厅相继印发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对会议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建立健全利益相关方、公众代表、专家、媒体等列席政府有关会议制度;建立反馈机制,对意见、建议采纳情况和会议议定结果,告知列席代表,并将会议相关材料在政府网站公开发布”。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既是上级的要求和规定,更是为公众参与政府决策提供制度保障,提高政府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的有效途径。

二、决策依据

主要是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16〕8号)、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实施细则的通知》(国办发〔2016〕80号)、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通知》(鲁政办发〔2018〕21号)、《2023年济南市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征求意见稿)》、《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工作规则》等相关规定,制定该项制度。

三、出台目的

出台制度的目的是为进一步畅通公众表达诉求、建言献策渠道,增强区政府重大行政决策行为的科学性和透明度。

四、重要举措

一是安排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列席会议;二是安排其他公众代表;三是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也可邀请具有相应专业职称且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作为公众代表列席。

五、公众代表主要职责

根据《关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规定,被邀请的列席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是可以会前就有关议题的决策内容、背景、依据等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咨询;二是讨论相关议题时,应会议主持人邀请对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三是对会议议题或对有关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也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在会前或会后向区政府办公室反映,公众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予吸收采纳;四是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六、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历城区山大北路47号

具体联系人:樊瑞江

咨询电话:0531-8811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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