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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元柱解读《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11370112004203737J-A/2023-6505596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9-06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元柱解读《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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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元柱,历城区政府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区政府日常工作,领导区政府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政务公开、大数据、市民热线等工作。


2023年8月30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召开常务会议研究通过《关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制度》,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王元柱同志现将文件解读如下:

一、 制定出台有何意义?

听民意、聚民智、惠民生。群众的事儿,涉及社会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既有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规划,也有教育、卫生、养老、就业等民生实事,与人民群众息息相关,具有基础性、全局性和影响面广等特点。按照规定,政府在决策过程中要坚持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为畅通公众表达诉求、建言献策渠道,区政府出台制度,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审议,这是我区重大行政决策过程中的一项制度性设计,必将进一步推动全区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发展。同时,制度的出台,为落实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工作提供了遵循,区政府办公室要组织相关单位严格贯彻执行,切实把公众参会工作按制度设计组织好、落实好。

二、是否所有的议题都想公众代表公开并征求意见?

区政府常务会议是政府的决策性会议,一些决议不宜公开,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以下事项时,可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会议,

(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社保、养老、环保等方面的重大民生工程;

(二)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服务价格的制定或调整,以及涉及民生和公共利益的重大政策措施;

(三)行政审批、减税降费、金融支持、土地使用等重要涉企政策;

(四)区政府认为应当邀请公众代表列席会议的其他事项。

三、哪些人可以受邀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公众代表须具备的条件。

邀请公众代表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具体人数根据会议需要确定。一般可安排区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其他公众代表。对专业性、技术性较强的议题,也可邀请具有相应专业职称且在专业领域具有一定影响的专家作为公众代表列席。

公众代表要具备一定的条件,按《制度》规定,公众代表要有认识和分析问题的能力,要能够积极的履行代表职责,须具备如下条件,一是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遵纪守法,无不良行为记录,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和相应的民主政治权利的历城区常住居民或在历城区工作、学习、生活一年以上的区外户籍人员;二是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专业素质,为人公道正派,有一定的群众基础,能客观反映基层单位和群众的意见、建议;三是关心支持历城经济社会发展,有一定的参政议政能力和较高的参政议政热情,能够正确行使民主权利,并能按时列席会议。

四、受邀参会的公众代表有什么权利和义务?

按照规定,被邀请的列席人员享有以下权利,一是可以会前就有关议题的决策内容、背景、依据等向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咨询;二是讨论相关议题时,应会议主持人邀请对议题发表意见或建议;三是对会议议题或对有关工作有意见和建议的,也可通过口头或书面形式在会前或会后向区政府办公室反映,公众代表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应予吸收采纳;四是对会议议定事项的办理情况进行监督。

被邀请的列席人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是按时列席会议,出具列席证件,履行签到手续,严格遵守会议制度和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无故缺席,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到会的,须提前告知区政府办公室;二是切实履行会议赋予的职责,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发表意见,发言时应直奔主题、言简意赅;三是积极向所在单位、社区群众等宣传会议决定和部署,支持和监督有关单位、人员贯彻执行会议决定;四是严格遵守会议保密规定,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录音、录像、照相;会议讨论过程和决定的重要事项,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未定或已经决定但尚需保密的事项,不得对外泄露。会议结束后,应将会议印发的内部资料交回区政府办公室。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办公地址:历城区山大北路47号

具体联系人:樊瑞江

咨询电话:0531-88115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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