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负责人解读:历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勇解读《济南市历城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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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勇,历城区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局长,主持全面工作。
2023年5月26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历城区应急管理局局长张勇就文件解读如下:
一、编制《济南市历城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的意义
近年来,国内外连续发生森林火灾事件,严重影响了森林资源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部署要求,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突出抓好源头管控,推进野外火源和违法用火专项治理,彻查整改火灾隐患,强化网格化管理和群防群控。严格应急值守,完善应急预案,加强监测预警和应急力量准备,及时科学处置突发火情,做到打早打小打了,避免小火酿成大灾。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和《国家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定,明确“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制定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发生森林火灾事件,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应急预案规定立即组织开展应对工作”。
2023年4月,济南市出台《济南市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要求各区县政府应当结合实际,参照本预案制定本辖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依据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以及文件要求,我局起草《济南市历城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于2023年5月26日经历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予以印发。
该预案的实施,进一步建立健全全区森林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程序,建立起多部门高效联动的森林火灾应急管理机制,有利于指导和规范全区的森林火灾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大大提升了森林火灾事件的预防、控制等应急处置能力,最大程度减少森林火灾及其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保护森林资源,维护生态安全。
二、森林火情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原则
《济南市历城区森林草原火灾应急预案》明确工作原则是: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分级负责、属地为主,以人为本、科学扑救,快速反应、安全高效的原则;实行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森林火灾发生后,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立即按照任务分工和有关预案开展工作。区政府是应对本区域一般森林火灾的主体,区政府根据森林火灾应对工作需要,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组织应急救援。
三、森林火情事件发生等级及应急响应等级
按照受害森林面积、伤亡人数和直接经济损失,森林火灾分为一般、较大和重大和特别重大森林火灾4个等级。
一般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下或者其他林地起火的,或者死亡1人以上3以下的,或者重伤1人以上10人以下的;
较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公顷以上1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的;
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公顷以上1000公顷以下的,或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的,或者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的;
特别重大森林火灾:受害森林面积在1000公顷以上的,或者死亡30人以上的,或者重伤100人以上的。
根据森林火灾发展态势、初判级别、应急处置能力和预期影响后果,区森防指启动Ⅲ级、Ⅱ级、Ⅰ级应急响应。三级应急响应分别明确了启动条件、响应措施。同时,火灾发生后,区财政、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区交警大队、区交通运输、驻地街道办事处等单位要做好资金保障、输送保障、物资保障、通信与信息保障、后勤保障等,实时掌握火场发展动态,为科学指挥、高效扑救提供支撑。
解读机构:区应急管理局
办公地址:历城区便民服务中心A1207
具体联系人:李新元
咨询电话:0531-668992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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