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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局长张永强解读《济南市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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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政府办公室
2023-06-27

主要负责人解读: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局长张永强解读《济南市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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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永强,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党组书记、局长,主持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全面工作。


2023年6月27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印发《济南市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局长张永强就文件进行了解读。

问:当前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形势如何?

答:2019年1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无废城市”建设试点工作方案》(以下简称《试点方案》),启动“无废城市”综合性试点工作。2022年7月,省委常委会会议、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2022年11月,济南市印发《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标志着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工作全面启动。推进“无废城市”建设,既是践行新发展理念的题中之义,也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有效路径。因此,历城区作为济南“东强”主战场,要加快“无废城市”建设,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大力推进源头化减量、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置,强化制度、技术、市场、监管等保障体系建设,全面推动形成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我区高质量建设“生态强区”作出贡献。

问:当前“无废城市”建设存在的问题?

答:固废减量化和资源化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短板突出,关键制度缺失。已有法规中对固废源头减量、资源循环利用多以鼓励、引导为主,缺少法律强制性要求和管理抓手,对企业、个人等主体的责任规制及激励作用不足;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等关键制度不完善,涵盖领域较窄;资源回收及综合利用的技术标准、质量分类标准和检测标准缺乏,且现行标准之间存在交叉矛盾之处。这些管理制度障碍很难靠地方试点去解决,因而极大阻碍了长效机制的形成。

问:《济南市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具体工作措施有哪些?

推进大力发展“无废经济”,打造“无废产业”,推行工业低碳发展,加快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健全“无废生活”体系;推行农业绿色生产,促进农业废弃物回收利用;提升风险防控能力,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精细化管控;培育无废产业经济,激发市场活力;探索机制体制创新,提升“无废城市”建设保障能力,支持提升固废监管能力等,加快补齐治理体系和基础设施短板,实现城市废物管理可见、可减、可用,最大限度消除末端处理的环境影响,鼓励建设“无废细胞”,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

问:《济南市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后期有哪些重点任务?

明确了7项重点任务,主要包括推动工业绿色低碳生产、推行农业绿色生产、践行绿色生活方式、发展绿色低碳建筑、强化监管处置能力建设、打造“无废细胞”工程、加强总体设计,完善“四大体系”,并对7项重点任务明确了具体责任分工。结合我区实际,以齐鲁制药有限公司等主要医药企业为重点,结合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绿色园区建设工作,制定工业固体废物源头减量措施,引导产废企业加强生产过程管理、优化固废处理工艺,提高固废资源品质,降低综合利用难度。同时针对张马屯汽配城等小微产废单位聚集区域,探索推广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新模式,在采用“集中暂存、分别管理”模式实施收集转运,打造“集中暂存、分别管理”收集转运 新模式样板。持续擦亮‘无废城市’城市名片,让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济南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办事地址:济南市历城区七里河路13号

具体联系人:曾玮璠

咨询电话:0531-889035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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