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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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济南市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的通知
济历城政字〔2023〕39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济南市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3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济南市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
(2023-2025年)
为全面推动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根据《“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山东省“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方案》《济南市“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济南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立足新发展阶段,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和融入新发展格局,统筹城市发展与固体废物管理,完善制度、技术、市场、监管四大体系,建立固体废物产生强度低、循环利用水平高、填埋处置量少、环境风险小的长效管理机制,推进固体废物领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提升城市生态环境质量和精细化管理水平,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为打造黄河流域生态保护示范标杆、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泉城做出历城贡献。
(二)基本原则
系统谋划、一体推进。结合历城区实际,统筹谋划“十四五”时期“无废城市”建设路线,明确目标任务,强化责任落实,加快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绿色转型,提升城市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水平,协同推进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新旧动能转换、碳达峰碳中和等重大战略实施,实现减污降碳协同增效。
问题导向、因地制宜。以解决部分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水平低和信息化管理水平滞后等突出问题为重点,结合历城区产业结构和发展阶段,强弱项、补短板,精准定位瓶颈问题,持续推动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废弃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等各领域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
改革创新、多方共建。加快制度、机制、模式和技术创新,推动实现重点突破与整体创新,探索建立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特色模式和亮点项目。提升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技术水平。引导企业落实环境治理主体责任,发挥公众和社会组织监督作用,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企业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无废城市”建设工作格局。
(三)建设目标
到2025年,“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稳步推进,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显著,固体废物产生强度较快下降,综合利用水平显著提升,无害化处置能力得到有效保障。固体废物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作用初步显现,“无废城市”四大体系基本建立,“无废”理念得到广泛认同,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固体废物管理经验做法。
到2035年,广泛形成绿色低碳生产生活方式,建立完善的固体废物精细化管理体系,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无废城市”理念深入人心。
(四)指标体系
按照《“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2021年版)》要求,结合历城区实际,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指标体系,包括5个一级指标、17个二级指标和58个三级指标。
(五)实施范围及时间
本方案适用于历城区行政管辖区域(不含由功能区托管的区域),建设时限为2023-2025年。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工业绿色低碳生产
1.做好工业固废源头减量
推进结构优化调整。坚决遏制“两高”项目盲目发展,按照省、市要求落实好华能济南黄台发电有限公司、济南银联新型建材有限公司“两高”项目的分类处置工作。严格执行环保、质量、技术、能耗、安全等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加速退出,推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按照市级要求,制定并严格落实煤炭消费压减方案,从严控制新上高耗煤项目,积极推进清洁能源供给,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煤炭消费压减任务。(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应急局,各街道办事处。以下责任单位均包括各街道办事处,不再逐一列出)
全面推行清洁生产。落实企业清洁生产领跑行动,实现重点行业企业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评估验收全覆盖。积极引导固废产生量大、环境风险高的其他企业自觉自愿开展审核。加强对清洁生产审核工作的指导和监督,强化过程督导和结果核查,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审核工作质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推动重点行业源头减量。以火电、热力、医药制造等行业为重点,推动技术升级,降低固体废物产生强度,实现源头减量。引导煤炭消费量较大的企业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压减煤炭使用量、使用高热值低硫煤炭、提升脱硫剂品质、做好设备维护等措施,降低粉煤灰、炉渣和脱硫石膏产生量。(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构建绿色制造体系。深入实施绿色制造,构建从基础原材料到终端消费品全链条的绿色产品供给体系。引导企业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以煤电、建材等行业为重点推广应用一批节能关键技术、低碳技术,推进生产线节能改造。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做好绿色设计产品、绿色工厂和绿色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组织申报、审核推荐工作,对通过绿色认证的工厂和园区持续跟踪。在大型绿色工厂实施绿色供应链管理,带动上下游企业实现绿色发展。到2025年,创建市级以上绿色低碳工厂18家以上,省级及以上绿色工厂、绿色设计产品数量达到市级下达要求。(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提升工业固废利用水平
建立循环经济体系。鼓励企业以物质循环利用和能源梯级利用为重点,构建企业内部循环型产业链。推动企业开展循环化改造,形成企业内部物料、废水、废气循环和余热利用等循环体系。鼓励企业建链补链,加快建立从原料生产到终端消费的循环化全产业链,着力延伸再生资源精深加工产业链条。推动工业循环发展,重点围绕化工、建材、电力等行业,构建一批循环经济工业产业,实施高端再制造工程,促进固废资源跨产业协同利用。完善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提升再生资源加工利用水平,健全废旧物资回收网络,支持龙头企业与再生资源回收加工企业合作,建设一体化绿色分拣加工配送中心。推动再生资源清洁化利用,加快建立再生原材料推广使用制度,拓展再生原材料市场应用渠道。(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推动工业固废综合利用。聚焦粉煤灰、工业副产石膏、炉渣、污泥等工业固废,以建材行业为重点,培育工业固废资源化利用产业链,推动工业固体废物规模化利用。(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快园区绿色循环发展
推动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绿色低碳循环发展,聚焦“建链、补链、强链”,大力引进优质企业,做大做强产业集群,结合周边产业,促进企业内、企业间和产业间物料闭路循环,实现固体废物循环利用。推动固废处置等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进绿色园区建设,鼓励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企业开发绿色产品、创建绿色工程、建设绿色供应链。到2025年,完成市级下达绿色工业园区(产业集群、产业集聚区)建设任务。(责任单位: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4.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新建矿山严格按照绿色矿山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建设和运营管理,确保绿色矿山建成率100%。做好山东省物化探勘查院深奥矿泉水厂关闭工作。(牵头单位:区自然资源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应急局)
5.提高工业固废精细化管理水平
完善工业固废监管体系。鼓励资源综合利用技术研发,按照省、市统一部署,组织开展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评价,实施再生资源综合利用行业规范管理,促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资源利用规模化和产业化。逐步扩大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利用规模,提升综合利用能力,降低贮存处置量。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全面摸清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底数,逐步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督促重点企业定期向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提供一般工业固体废物的种类、数量、流向、贮存、利用、处置等资料,以及减少工业固体废物产生、促进综合利用的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二)推行农业绿色生产
1.促进农业绿色高质高效发展
构建绿色农业生产体系。以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省会标杆为抓手,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绿色发展支撑体系建设,开展绿色种养技术应用试验,开展“三品一标”认证,发展生态循环农业。鼓励发展预制菜产业,提高产地净菜加工水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强化水肥一体化和测土配方施肥技术应用,持续推进化肥减量增效。在绿色农业示范区及周边区域,以“减肥、减药、洁田、修复、循环”为方针,实施农药化肥减量增效工程。深入推进农药减量控害,鼓励使用高效植保机械和专业化统防统治手段。推广高效低毒化学农药和悬浮剂、水乳剂等环保剂型,推广以生物防治为重点的非化学品绿色防治技术。到2025年(“十四五”期间),全区水肥一体化技术推广面积达到0.5万亩,单位耕地面积化肥施用量较2020年下降6%左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提高秸秆和粪污综合利用水平
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加大秸秆机械化粉碎还田力度,在商品有机肥加工和秸秆生物质能源利用等领域加大综合利用,逐步构建多途径利用格局。积极探索秸秆精细化还田、青贮和原料化利用。到2025年,秸秆综合利用率稳定达到98%以上。(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深化畜禽粪污综合利用。落实各级财政扶持政策,支持引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户节水、清粪、环境控制、臭气处理、发酵、运输、管网等粪污处理设施配建和提升改造,确保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100%。建设历城区奥克斯奶牛扩繁基地粪污处理项目。到2025年,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稳定在90%以上。(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探索“秸秆—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新模式。推广以秸秆、畜禽粪污为原料制作有机肥,以蚯蚓为媒介处理蔬菜尾菜、畜禽粪污等农业废弃物,以秸秆为原料栽培食用菌等综合利用技术,不断拓宽秸秆综合利用渠道,提高“秸秆—畜禽粪污”多途径、资源化利用水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3.加强农膜和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体系建设
强化农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做好对山东历山薄膜股份有限公司、济南新三塑业有限公司等农膜生产企业的监管,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的聚乙烯农用薄膜,积极引导农民使用合格农膜产品。(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区市场监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建立农膜回收利用长效机制。以地膜主要覆盖区域为重点,针对蔬菜、草莓等适宜作物,规模化推广0.01毫米以上高强度加厚地膜;积极稳妥推广全生物降解地膜。开展地膜回收示范点建设,逐步落实地膜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回收责任,不断完善地膜回收网络,督促有关主体切实履行回收责任。加强地膜回收机械化技术研究创新和推广应用。开展农膜应用与回收情况调查评估和农田地膜残留监测工作。到2025年,农膜回收率达到95%左右。(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健全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属地管理的原则,逐步建立“谁使用谁交回、谁销售谁收集、专业机构处置、市场主体承担、公共财政补充”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体系。严格落实危险废物豁免管理有关规定。开展农药包装物回收示范点建设。到2025年,基本建成农药包装废弃物有效回收处理的长效机制。(牵头单位:区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三)践行绿色生活方式
1.推进生活垃圾源头减量与分类
倡导绿色生活方式。切实开展“光盘行动”,倡导厉行节约、防止食品浪费(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倡导宾馆、餐饮等服务行业,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物品,不主动提供一次性易耗品(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文化和旅游局)。推动党政机关等公共机构带头实施绿色办公,结合单位办公需要,推广无纸化办公,对纳入政府采购相关规定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节能、环境标志产品,限制采购使用一次性消费品,并加强对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明确其节能服务要求,做好精细化管理,推动能源资源节约。(责任单位: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财政局)
实施生活垃圾源头减量。禁止生产、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并实施生产、销售环节产品质量监督抽查(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市场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推进净菜在标准化菜市场、大型超市等场所上市。(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
健全生活垃圾分类设施体系。按照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便民高效的原则,推进居民小区分类投放点的升级改造。推动新建小区同步设置密闭式分类投放厢房并预留清洗垃圾容器空间,老旧小区改造时应将分类投放点升级改造同步纳入改造范围。督促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做好分类投放设施维护工作。以招募志愿者、购买服务等方式,探索督导常态化机制,落实“撤桶并点、定时投放”和“三定一督(定时、定点、定人督导)”制度,定期对督桶员开展岗前培训,指导居民正确分类投放。按需配备驳运车辆,确保分类点桶满即走。(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继续推进“户分、村收、街道运、市(区县)处理”及“定时巡回上门收集”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模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引导A级旅游景区、公园等公共场所,以及商场、餐饮等经营区域的管理者、经营者落实生活垃圾分类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推动各类场所具备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能力,做到“专桶专投”全覆盖。强化督导检查机制,定期开展联合督导检查(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采取“撤桶并点、定时投放”等措施提高厨余垃圾分出率。持续提高餐饮单位餐厨废弃物收运工作。加强厨余垃圾收运日常监管,提升收集精准率。(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文化和旅游局)
2.加快升级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建设
健全再生资源回收体系。因地制宜,整合资源,统筹规划布局再生资源回收站点、中转(分拣)站。在有条件的区域推行智能回收柜、线上预约与线下回收相结合的“互联网+回收”模式,提高居民交投再生资源的便捷性。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要规范运营,倡导“统一管理、统一回收”。发挥行业协会组织作用,采取多种方式积极引导企业拓宽再生资源业务领域和经营范围。(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供销社;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3.加强利用处置设施建设
提升垃圾转运站建设管理。开展生活垃圾转运站改造提升行动,适时推进大中型垃圾转运站建设,加快小型转运站功能转型提升。按照市级统一部署,提高其他生活垃圾处理处置能力和厨余垃圾资源化利用能力。探索农村厨余垃圾就地资源化新途径。(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推进城镇污水处理厂污泥安全处理处置。加快污泥减量改造,新建、改建和扩建的污水处理厂,出厂污泥含水率不高于65%。中心城区范围内实际处理水量在2万吨/日(含)以上的污水处理厂,产生的污泥优先采取焚烧方式处置。鼓励污水处理企业采取焚烧发电、水泥窑协同处置方式处置污泥。按照市水务局工作安排,做好辖区内污水处理厂(站)的污泥处置监管工作,确保污泥全部实现规范化处置。(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四)发展绿色低碳建筑
1.加强绿色建筑和装配式建筑推广应用
推广绿色建筑。推动绿色建筑规模化、高质量发展,建设以“碳中和”为核心的绿色城市。按照市级部署要求,推进国家级、省级绿色生态城区和绿色生态城镇示范创建工作。加快推动被动式超低能耗、(近)零能耗、零碳建筑和产能建筑等节能低碳类高标准建筑建设,引导有条件的区域集中连片式建设节能低碳类高标准建筑。政府投资或以政府投资为主的公共建筑及其他大型公共建筑,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其他投资类公共建筑,按照一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建设;新建超高层建筑绿色建筑水平不得低于三星级标准;建筑面积大于20万平方米的商品住宅小区按照二星级以上绿色建筑标准进行建设。到2025年,城镇新建民用建筑绿色建筑占比稳定在100%,其中星级以上绿色建筑面积比例达到市级要求。(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推动装配式建筑发展。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建筑工程应按规定采用装配式建筑,其他项目装配式建筑占比不低于50%。全面推广预制内隔墙板、楼梯板、楼板,积极推广竖向构件,其中新建住宅项目全面采用预制楼梯、楼板、非砌筑内隔墙、空调板、阳台等装配式部品部件,具备条件的地下车库优先采用装配式建设,积极推动地下建筑以及轨道交通、地下管廊等市政工程采用装配式技术建造。大力推动钢结构建筑,新建学校、医院等公共建筑原则上采用钢结构;政府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的公共租赁住房、公寓(宿舍)、校舍等工程全面采用钢结构装配式建造方式;保障性住房、棚户区改造安置房优先采用钢结构装配式技术建造,积极推进钢结构住宅和农房建设。鼓励有条件的区域推进模块化建筑试点。(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行政审批服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农业农村局)
2.提高建筑垃圾综合利用水平
做好建筑垃圾源头减量。鼓励推广和应用建筑信息模型(BIM)、全装修房、绿色建筑、低能耗建筑、装配式建筑等新标准、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促进建筑垃圾源头减量。引导建设单位贯彻标准化、模块化的设计理念,提高建筑物耐久性,实现建筑构配件可替换、可维修;采取绿色施工有关技术规范开展施工活动,减少建筑材料消耗和建筑垃圾产生。(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推动建筑垃圾分类管理。各工地主管部门督导工地严格落实建筑垃圾分类制度,施工单位应按建筑垃圾分类标准,实行分类收集、存放、运输和处理。完善建筑垃圾收运体系。(牵头单位:区城管局;责任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水务局、区园林和林业绿化局等有关部门)
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综合利用。采取建筑拆除现场就地处理,直接利用点、消纳场填埋消纳处理和资源化处理厂综合利用处理相结合方式,实现建筑垃圾就地就近处理和综合利用。鼓励企业以资源化利用为主线,进行拆迁、运输、处置和产品应用等产业链相关环节的整合,提高产业集中度。到2025年,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率达到15%。(责任单位:区城管局)
推广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品。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新建建筑、市政工程、景观工程等建设项目,在满足设计、技术和使用功能要求的情况下,优先使用建筑垃圾再生利用产品。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在设计任务书和施工招标文件中明确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要求,并在竣工验收报告中载明再生产品的使用情况。设计单位应在设计说明中明确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优先使用要求,施工图审查单位应对设计文件中是否明确建筑垃圾再生产品的使用要求等相关内容实施审查。(牵头单位:区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五)强化监管处置能力建设
1.严格危险废物源头管控
严格环境准入。对新建、改建、扩建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严格落实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要求,从严审批危险废物产生量大、济南市及周边区域无配套利用处置能力的建设项目。配合做好已批复重点行业涉危险废物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技术复核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推动在产企业源头减量。支持研发、推广减少工业危险废物产生量和降低工业危险废物危害性的生产工艺和设备,促进从源头上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降低危害性。组织齐鲁制药有限公司(董家、工北厂区)、齐鲁安替制药有限公司、山东安信制药有限公司等主要医药企业通过工艺改进、原材料替代等方式减少危险废物产生量。在众能联合数字技术有限公司历城分公司实施工程机械免维护电池购置项目,对厂区100辆左右工程机械原铅酸电池更换为免维护电池。(牵头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2.强化收集转运贮存等过程监管
推动危险废物收集、转运、贮存专业化。持续完善危险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充分发挥危险废物专业收集企业作用,以废矿物油、废铅蓄电池、实验室废物等为重点,做好小微企业、第三产业、科研机构、学校等危险废物收集转运,实现危险废物应收尽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按照市级部署要求,做好危险废物收集网点和贮存设施布局优化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等有关部门)。研究推广小微产废单位危险废物收集转运新模式,在张马屯汽配城采用“集中暂存、分别管理”模式实施收集转运,打造“集中暂存、分别管理”收集转运新模式样板;对分散产废单位,探索开展危险废物“公交式”收运。(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提升危险废物产废单位和经营单位的规范化管理水平,分级分类做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导,强化危险废物重点单位日常监管。按照市级部署要求,推进和规范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环境污染责任保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3.增强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能力
根据市场需求,按照省、市统筹部署,合理规划建设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等有关部门)。鼓励大型企业根据需要自行配套建设高标准的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支持大型企业集团内部共享危险废物利用处置设施,规范企业自行利用处置危险废物行为。在环境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探索开展企业废弃包装物、废弃物料等危险废物“点对点”定向利用许可证豁免管理。(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4.完善医疗废物全过程管理
提高医疗机构废弃物规范化管理水平。做好医疗机构废弃物源头分类收集工作,规范医疗机构可回收物的回收处置渠道,实现医疗机构废弃物处置的定点定向、闭环管理。(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优化医疗废物收集运输网络。完善城乡一体的医疗废物收集转运体系,将全区各级各类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部纳入医疗废物集中收集转运处置范围。以农村地区小型医疗机构为重点,加大巡查力度,确保及时清运并依法集中处置。(牵头单位:区卫生健康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做好医疗废物应急处置工作。落实医疗废物应急处置预案,保障涉疫医疗废物收运能力,强化收运过程环境管理和风险防范。(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责任单位:区卫生健康局)
5.提升危险废物风险防控能力
完善危险废物监管清单并持续动态更新。建立危险废物重点监管单位清单(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历城区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结合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开展危险废物申报登记等涉及危险废物数据的质量控制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强化危险废物全过程信息化监管。按照“应纳尽纳”原则,督促涉危险废物单位纳入山东省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信息化智慧监管系统,实现危险废物全过程动态在线监控。按照市级统一部署,在重点单位的重点环节和关键节点推行视频监控等集成智能监控手段,及时发现和防范苗头性风险。(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依法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行为。以医疗废物、废酸、废铅蓄电池、废矿物油等为重点,严厉打击非法收集、贮存、转移、利用、处置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违规堆存、随意倾倒以及非法填埋危险废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以及利用废旧厂房、旧仓库等从事产生危险废物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历城分局、区卫生健康局等有关部门)
完善环境应急响应预案,保障危险废物应急处置。督促各产废、经营单位编制危险废物突发环境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针对重点企业,开展环境风险隐患排查及风险应对能力调查。深入推进跨区域、跨部门协同应急处置突发环境事件及其处理过程中产生的危险废物,构建现场指挥与协调制度以及信息报告和公开机制。(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
(六)打造“无废细胞”工程
1.“无废”农村。以生活垃圾分类为重点,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和处置等管理运行体系,2025年底前,建成75个以生活垃圾分类为特色的村庄,积极探索农村生活垃圾资源化利用新模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以农业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为重点,探索开展畜禽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等就近就地资源化利用工作。(责任单位:区农业农村局)
2.“无废”工业
“无废集团”(“无废工厂”)建设。坚持固体废物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采取工艺设备改造、提高一般工业固废综合利用水平、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等措施,实现固体废物能减则减、可用尽用、应分尽分的管理模式。完成市下达的“无废集团”(“无废工厂”)建设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无废园区”建设。引导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通过实施园区绿色循环改造、加大固体废物综合利用、规范企业固废管理和完善园区环境管理制度体系等措施,促进原料投入和废物排放的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实现各环节产生的固体废物“吃干榨净”“资源耦合”(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责任单位: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发展改革局、济南临港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市级统一部署开展特色小镇“无废化”建设。(责任单位:区城乡融合发展中心、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3.“无废”第三产业与生活
服务业“无废细胞”建设。结合“无废细胞”建设要求,进一步促进生活垃圾分类,健全厨余垃圾“集中+就地”处理体系;优化收运模式,在商业街区、门头房、小吃街实施“音乐专线”收运模式,在老旧居民区、运输不便的区域,实施“公交专线”收运模式,在医院、学校、农贸市场(菜市场)实施“行业专项”收运模式(责任单位:区城管局)。2025年底前,引导培育一批“无废景区”“无废商超”和“无废酒店”。(责任单位:区市场监管局、区文化和旅游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城管局等有关部门、单位)
共享共建“无废”生活。持续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宣教培训,巩固有害垃圾宣传收集周制度。以“无废学校”为重点,开展“无废城市”宣传教育,鼓励学生参与“无废”知识学习和实践活动,带动家庭、社区和社会广泛参与,传播“无废”新理念。2025年底前,打造建设一批“无废学校”“无废机关”和“无废社区”。(责任单位:区城管局、区教育体育局、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
(七)加强总体设计,完善“四大体系”
1.加强总体设计
针对各类固体废物产生、收集、转移、利用、处置等环节,明确相关部门职责边界,结合“无废城市”建设各项任务,制定责任清单。将固体废物分类收集及无害化处置设施纳入环境设施和公共设施范围,保障设施用地。构建集污水、垃圾、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和监测监管能力于一体的环境基础设施体系。落实《济南市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规划》任务要求。推进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协同控制,通过“三化”助力减污降碳协同增效。落实“四减四增”行动要求,深入推进产业、能源、运输和农业投入结构调整。(责任单位:区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2.完善“四大体系”建设
落实管理制度要求。在工业固体废物、农业固体废物、生活源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医疗废物等领域落实相关固体废物管理要求。稳步推进涉固体废物企业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落实固体废物排污许可相关事项和管理要求。(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卫生健康局)
提升技术创新能力。鼓励企业联合高校和科研院所,依托现有固体废物资源化利用相关技术创新中心、共同体等创新平台,促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成果转移转化。组织企业申报国家、省级相关重点项目及市级社会民生专项项目。大力推广应用工业资源综合利用先进适用工艺技术。(牵头单位:区科技局;责任单位:区发展改革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教育体育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城管局)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落实对废旧农膜、农业包装废弃物、可再生资源、秸秆等各类回收利用主体的政策扶持。大力推广建筑垃圾再生品等资源综合利用产品,严格执行资源利用产品相关政府采购要求。按照相关规定,落实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劳务增值税即征即退,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研发费加计扣除,综合利用的固体废物暂免征环境保护税,节能环保所得税减免等税收优惠政策。鼓励金融机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持续加大绿色信贷业务创新和推广力度,支持“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重点项目。严格执行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制度。(责任单位:区税务局、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农业农村局)
用好数字化监管体系。充分利用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化学品、医疗废物、生活垃圾等监管平台,做好固体废物的全过程监管。鼓励企业利用工业固体废物交易信息平台,促进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加强固体废物监管队伍建设,提高固体废物环境监管能力。(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历城分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城管局、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区卫生健康局、区水务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由区政府主要领导同志牵头,相关部门共同参与,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组织协调机制,统筹协调“无废城市”建设各项工作,严格落实各项任务措施,把各项任务措施落实到部门、到街道、到企业,确保完成市级下达的分解指标和任务。
(二)强化评估考核。建立“无废城市”建设成效定期总结评估机制,各有关部门(单位)和各街道每年底前对“无废城市”建设情况进行年度总结。对调度和评估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街道抓好整改。
(三)落实资金保障。积极争取中央、省、市专项资金,统筹现有资金渠道,加大对“无废城市”建设相关重点项目的支持力度,落实“无废城市”建设工作经费保障。积极探索市场化投融资机制和商业模式,深化政银合作,依法依规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支持固体废物源头减量、资源化利用和安全处置工程项目。提升政府绿色采购水平,鼓励采购再生综合利用产品。
(四)加大宣传力度。将“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内容纳入市民教育体系,全面开展“无废城市”建设相关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无废城市”建设相关先进技术、经验、模式,推广先进经验和做法。依法加强固体废物产生、利用与处置信息公开,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和公众监督作用,营造全民共建“无废城市”的浓厚氛围。
附件:1.济南市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2—2025年)指标体系.doc
2.济南市历城区“无废城市”建设实施方案(2023—2025年)任务清单.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