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解读:齐鲁工业大学副教授姜文明解读《济南市历城区行政执法履职尽责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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姜文明,法律硕士,齐鲁工业大学副教授,山东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智库专家
2025年2月21日,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印发《历城区行政执法履职尽责容错纠错实施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齐鲁工业大学副教授姜文明就文件进行专家解读,内容如下:
一、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办法》在立法技术上做了怎样的衡量?
该《办法》是一项提升行政执法水平,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重大行政决策。在立法技术上,主要有两个衡量。一是注重依据遵从上位法原则。该办法依据《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旨在通过建立“履职尽责容错纠错”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升执法水平。二是坚持问题导向。办法目标明确,该《办法》的目标是为执法人员提供合理容错空间,激励担当作为,同时明确追责边界,避免因过度追责挫伤执法积极性。
二、请简单谈一下《办法》的适用对象与范围
《办法》的适用对象简单来说,应当是行政执法主体。如何确定行政执法主体,在理论与实践中,基本有两种倾向。我们在身份论与职务论中,采取了目前认识较为统一的职务论,将适用对象确定为具有行政执法职责的人群,即区政府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及其执法人员(含辅助人员),最大限度覆盖相应人群。适用范围则是适用何种事,《办法》将适用事项依据省市相关文件,最终确定涵盖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10类行政执法行为。
三、请向大家介绍一下《办法》实施过程中应注意那些问题
《办法》的出台是历城区政府优化行政执法环境的重要探索,通过细化容错情形、规范纠错程序,既为执法人员“松绑”,又为执法行为“立规”。在《办法》实施过程中,需防范“免责”条款被滥用,需结合具体案例灵活把握“容错”与“追责”的界限,需强化监督机构的专业性和独立性,需不断完善配套制度(如典型案例指导、执法人员培训),确保政策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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