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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质培优建设历城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11370112004203737J-A/2020-4197971
教育
济历城政发〔2020〕2号
区政府办公室
2020-09-21
2020-09-21
有效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质培优建设历城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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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质培优建设历城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
济历城政发〔2020〕2号


各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现将《提质培优建设历城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济南市历城区人民政府
2020年9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提质培优建设历城区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动职业教育制度创新和高质量发展,加快建立与职业教育现代化整体契合的区域职业教育发展模式,根据《教育部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整省推进提质培优建设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的意见》(鲁政发〔2020〕3号)和《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提质培优建设济南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实施方案的通知》(济政发〔2020〕10号)文件精神,以实现在更高起点、更高层次、更高目标上推进我区职业教育工作迈上更高台阶,更好的服务于我区发展战略,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体系与目标

(一)工作体系。围绕优化布局补短板,围绕产教融合破障碍,围绕办学水平抓提升,围绕机制创新占高地,以更高站位做好顶层设计,以更实举措推进机制突破,以更大力度促进项目落实,为推进新时代职业教育改革、完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树样板。确保2020-2022年全区职普比例达到45:55;逐年增加中等职业学校教师数量,使全区中职学校平均师生比达到1:12.5。校长和教师的全员培训全面实施,师德素养、专业水平和实践能力等综合素质普遍提高,历城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发展质量跻身全国副省级城市前列,大幅提升新时代职业教育现代化水平。

(二)工作目标。到2022年,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和育人机制改革,职业教育在校生规模达到6000人;对接重点产业专业人才培养规模达到3000人,冠名班、订单班专业规模达到1000人,“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80%以上,为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提高综合竞争力提供优质人才资源支撑。

二、重点工作

(一)高起点规划职业教育结构布局。

1.完善职业教育管理机制。将发展职业教育纳入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坚持“分级管理,区级为主”的原则,完善政府统筹、部门管理、学校主体、社会参与的中等职业教育管理体制,形成政府主导统筹、部门协调配合、行业企业深度参与,教育与培训共同发展的局面。

2.创新职业教育培养模式。推进“产教结合、校企一体、工学结合、顶岗实习”的培养模式,加速专业规范化、品牌化、特色化和教育教学信息化,完善与职业岗位、工作过程相衔接的专业课程体系。

3.完善专业设置与调整机制。建立技术技能人才需求与供给资源平台,完善人力资源统计、预测、供求信息发布制度,健全职业教育专业认证、质量评价、专业预警调控机制,促进人才培养供给侧和产业发展需求侧全方位对接。鼓励职业学校面向服务新旧动能转换、乡村振兴战略和十大千亿产业发展,主动布局专业。鼓励职业学校开发新课程、培养紧缺急需领域的技术技能人才。到2022年,重点培育和打造5个省级高水平中职专业群,争创国家级精品专业、特色专业。

4.建设高水平职业学校。支持历城职业中专创建山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到2022年,历城职业中专主要办学条件达到山东省高水平中职学校标准,校园占地面积、校舍面积、仪器设备总值、图书册数达标,现代化建设水平明显提高。支持历城职专申办五年制高职教育,建设集中职教育、五年制高职教育、技术推广、劳动力转移培训和社会生活教育为一体的优质特色职业学校,支持历城职业中专争创山东省乡村振兴学校,建设山东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改革试点学校,争创山东省职业教育信息化创新改革试点区。

5.开展普职融通综合高中试点。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推进普通高中与中职学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为学生从初中毕业开始选择适合的教育类型提供支持。

6.进一步扩大职业教育对外开放水平。出台支持对外交流合作的政策措施,定期选派职业学校优秀教师出国培训,扩大师生海外交流规模,简化职业学校教师境外访学研修审批流程,放宽境外访学时间限制。推进与国外学校缔结友好学校,引进中外合作项目,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职业学校的合作和校际交流。

(二)高标准提升办学质量。

1.深化教学改革,全面推动国家和省级专业教学标准衔接落地,推动“课堂革命”。按照专业设置与产业需求对接、课程内容与职业标准对接、教学过程与生产过程对接的要求,提升职业学校教学管理和教学实践能力。

2.实施教学提质升级专项行动。将质量意识贯彻教学、管理和人才培养全过程,突出工学结合、知行合一、能力与资格并重,丰富、完善和普及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境教学、模块化教学等教学模式,完善职业学校教师技能大赛和教学能力大赛制度,支持历城职业中专承办全国、全省、全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

3.扩大培养长学制高端技术技能人才。支持历城职业中专在现有数控技术应用中职与应用型本科“3+4”专业试点和7个中职与高职“3+2”(三二连读)专业的基础上,增加计算机网络技术、电子商务、学前教育、机电技术应用4个“3+4”和实现所有专业“3+2”(三二连读)长学制办学。

4.建立职业教育教学资源共享平台。实施精品资源共享课程建设计划,推进信息技术与教育教学深度融合。鼓励建设符合项目式、模块化教学需要的教学创新团队。加快推进职业教育“学分银行”建设,促进各类教育形式学习成果认定、学分积累和转换。开展职业学校教学诊断和思想政治工作质量评估。到2022年,立项建设10门市级以上优质课程。

5.改进职业教育评价机制。开展职业学校办学水平评估,将第三方评价评估结果作为对职业教育政策支持、绩效考核、表扬奖励的重要参考。全面实施中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工作。自2020级新生起,按照济南市中职学校“公共基础、专业理论测试+专业技能抽测”要求,落实好中职学业水平考试制度。

6.落实育训并举的法定职责。依法支持职业学校为开展企业培训、技术开发、咨询服务、继续教育、学术交流等活动变更业务范围。允许职业学校按照育训结合、长短结合、内外结合的要求,面向社会提供有偿服务,逐步实现年培训量达1500人次以上。加大对农村地区、东西协作对口支援地区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集聚区内优质资源完成职业教育东西协作计划任务。允许职业学校将一定比例培训收入用于学校发展。

(三)高质量推进产教融合。

1.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开展区级产教融合型企业认证工作,落实“金融+财政+土地+信用”组合式激励政策,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入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培育范围的试点企业,兴办职业教育的投资符合规定的,按投资额的30%比例抵免该企业当年应缴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规模以上企业按职工总数的2%安排实习岗位接纳职业学校学生实习,落实接收学生实习实训成本补偿机制,探索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给予支持。将规模以上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和开展职业教育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职业学校开展生产服务性实习实训取得的勤工俭学收入,可提取一定比例支付学生劳动报酬。定期对“1+X”证书制度试点、订单制培养工作进行督导,建立教学过程与企业生产过程一体化人才培养模式。

2.建设产教融合示范园区。推动职业教育与产业转型联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与产业发展协同。按照多元化投入、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管理方式,高标准建设区级公共实训基地,面向人工智能、高端制造、物联网技术、新能源汽车、电子商务、家政服务与管理等专业,为区域经济发展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打造区域产业转型升级的技术高地、面向中小微企业的技术服务中心和企业培训培养紧缺技能人才的实践中心。鼓励职业学校通过场地、设备租赁等方式与企业共建生产型实训基地。鼓励支持职业学校举办以服务学生实习实训为主要目的的企业,其经营活动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税收等优惠。

3.构建高品质研究平台。打破现有职业教育教学人员、研究人员、技术技能人才职业教育研究架构,以产教融合立意,以结构重组破题,以多元机制布局,建立教育和产业人才研究平台,立足产教融合、专兼结合,公开招聘行业企业管理人员和政府部门人员作为研究员,成立专业委员会,重点开展专业建设指导、教学诊断评估、人才供需预测、发展路径研究、技术成果转化、行政决策咨询等工作,增强产教融合的深度和职教研究的效度。

(四)高水平建设师资队伍。

1.落实职业学校用人自主权。在中职学校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财政部门依据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的人员控制总量,按人员控制总量内实有人数核拨经费,确保学校人员工资按时足额拨付。允许学校在限额内自主设立内设机构并报机构编制部门备案,允许自主设置岗位,自主确定用人计划,自主确定招考标准和内容、程序,在相应人事考试官方网站公开招聘岗位信息,自主招聘各类人才,实行事后备案。技能性强的专业在人员编制上给予倾斜。改革教师招聘制度,职业学校新进专业专任教师原则上应具有3年以上企业工作经历和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落实全面推开先面试后笔试政策,招聘新教师要重点考察思想品德和专业素养。业界优秀人才担任专任教师,可通过直接考察的方式招聘。落实学校20%编制员额内自主招聘兼职教师政策,支持学校引进具有行业企业一流人才和具有创新实践经验的企业管理专家、科技人才、技能人才等担任产业教授,参照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人员平均薪酬水平确定薪酬标准,适当考虑实行项目工资制、年薪制。推进职业学校内部管理体制改革,推动企业工程技术人员、高技能人才和职业学校教师双向流动。企业人员到职业学校担任兼职教师的,应将兼职情况纳入业绩考核评价。

2.加大教师培养培训力度。构建职前职后一体化、校企双主体的职业学校教师培养培训体系,教师职业资格证书获取要体现在职培养要求。加强职业学校班主任队伍建设。加快职业教育技艺技能传承创新平台建设,培养5名省、市级教学名师。

3.深化职业学校分配制度改革。职业学校对外开展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物、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结余,可提取50%以上用于教师劳动报酬,不纳入单位绩效工资总量管理。鼓励教师参与企业项目研发、技术改良,支持校企共建教师创新团队,教师根据相关规定取得的科技成果转让费,计入当年本单位绩效工资总量,但不受总量控制,不作为调控基数。对学校以年薪制、协议工资、项目工资等方式引进高层次人才予以倾斜,在绩效工资总量中单列。对学校承担的培训任务,与绩效工资总量增长挂钩。经学校或企业同意,职业学校教师和管理人员、企业经营管理和技术人员根据合作协议,分别到企业、职业学校兼职的,可根据有关规定双方约定薪酬数额。职业技能培训可按一定比例折算成全日制学生培养工作量,在内部分配时向承训一线教师倾斜。职业学校绩效工资水平最高可达到所在行政区域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准线的4倍,所需经费通过自筹方式解决。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按照部省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启动大会部署,深入贯彻落实济南市委市政府有关要求,发挥好区委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的议事协调职能和区委教育工委职能作用,强化职业学校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把党对职业教育的全面领导落到实处,把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同等重要地位”落到实处,确保职业教育发展的正确方向和职业教育改革任务全面落实。加强职业学校党的建设,健全组织体系,将全面从严治党落实到办学治校全过程。

(二)建立协调推进机制。建立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建设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推进方案实施,全面抓好工作落实。把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建设作为履行教育职责评价的重要内容。把职业教育创新发展建设评价结果作为对有关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奖惩的重要依据。

(三)加强经费保障。加大财政政策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持续加大职业教育投入,确保新增财政性教育经费投入向职业教育倾斜。建立“基本保障+发展专项+绩效奖励”的财政拨款制度,逐步提高公办中职学校生均拨款。结合本地实际,落实教育费附加不低于30%和地方教育附加不低于30%用于职业教育的政策要求。


附件:1.教育部、省级、市级政策支持清单.doc

          2.历城区政策支持清单及任务清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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