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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简明问答:城镇低效用地处置方式有哪些?
11370112004203737J-A/2023-6476942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6-07

【文字】简明问答:城镇低效用地处置方式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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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城镇低效用地处置方式有哪些?

答:城镇低效用地处置方式包括政府收储改造、原土地使用权人改造、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市场主体改造等方式。

(1)政府收储改造。改造地块规划用途为商品住宅或城市基础设施、公共设施用地的,由区政府依法收回或收购,依法办理供地手续。

(2)原土地使用权人改造。除应由政府收回的外,原土地使用权人可通过自主、联营、入股、转让等多种方式改造开发。

(3)原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改造。涉及城中村集体建设用地改造的,在符合规划、用途管制和尊重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可依法征收后进行改造开发,允许集体经济组织自行或引入社会投资主体参与再开发。

(4)市场主体改造。鼓励和引导有实力且有开发经验的企业参与前期再开发。在符合规划的前提下,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市场主体收购相邻地块,实施集中连片开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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