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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文字解读: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11370112004203737J-A/2023-6429331
区政府办公室
2023-06-07

文字解读: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的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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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6月,历城区政府办公室印发《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从指导思想、组织保障、职责分工、工作机制、技术保障的等方面进行细化,重点突出部门协调、上下联动,为合力推进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工作提供基本遵循。

一、起草背景

2016年来以来,自然资源部、省政府、省自然资源厅印发了一系列文件,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2019年12月,市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通过三年运行,市政府办公厅针对存在的问题组织修订,于2023年3月22日印发《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2019年实施意见废止。按照省、市各级工作要求,历城区自然资源局结合历城区实际情况,起草《实施方案》,经历城区政府同意予以印发。

、制定依据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的意见》(鲁政办字〔2020〕32号)、《济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城镇低效建设用地再开发工作的实施意见》(济政办字〔2023〕8号) 。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建设用地综合利用和城镇低效用地效率,拓展建设空间、保障发展用地, 促进产业转型升级和企业提质增效。按照我区“4433”工作推进体系要求,充分挖掘存量建设用地利用潜力,推动老城更新、新区提升,有效提高资源要素配置效率,优化更新模式、加快产业提档升级,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四、工作机制

(一)调查摸底阶段。以街道为单元开展存量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及潜力调查,汇总调查数据库并建立城镇低效用地数据库。

(二)编制专项规划和制定年度计划阶段。根据市级低效用地再开发专项规划,由规划、自然资源、发改、住建、工信等部门依据调查成果,拟编制我区专项规划和实施计划。自2023年起,每年11月底前,按照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推进的原则,编制下一年度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实施计划,确定年度目标任务、再开发方式和利用方向。

(三)实施阶段。对纳入年度计划的项目,组织项目实施单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依流程予以申报。项目联审和监管专班成员单位尽职履责,定期调度,建立健全联动机制,推进工作实施进度。

(四)监管措施。建立“策划启动、组织实施、联合监管”的全流程管理服务机制。各职能部门、街道按照“谁提出、谁监管”原则,与实施主体签订监管协议,履行联合监管,及时督促整改,追究违约责任等职责。

五、名词解释

1.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是深化土地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重要内容,对各地提高节约集约用地水平,统筹保护资源和保障发展,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和产业转型升级,释放新产业、新业态发展的用地空间,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改善城镇生活居住环境和公益基础设施具有重要作用。

2.“亩产效益”评价改革。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的指导意见》(鲁政字〔2019〕235号),省政府决定以县(市、区)为主体,在全省启动“亩产效益”评价改革, 建立导向清晰、指标规范、权重合理的企业综合评价体系。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的生产和供应业企业除外)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单位能耗销售收入、单位污染物排放销售收入、研发经费投入强度、全员劳动生产率5项指标为主;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评价以单位用地税收为主要指标。在此基础上,各县(市、区)可根据本地实际,在社会贡献、技术创新、行业排名、节能减排、安全生产等方面增设指标,并可设立加分或扣分项。同时,可对初创期企业、企业重大项目建设期等情况作出特殊规定。

六、 解读机构及咨询方式

解读机构:历城区自然资源局

办公地址:山大北路25-1号

具体联系人:张剑

咨询方式:0531—88161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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