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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旅游局

作者:

日期:08-05-13

出处:

(一)研究制定本区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起草本区旅游业方面的行政管理措施;组织实施旅游业方面的法律、法规,并负责指导监督。
(三)研究制定本区国内、国际旅游市场开发战略;组织实施本区旅游形象的对外宣传和国内外重大旅游促销活动;开展旅游业务交流。
(四)负责对本区域内的社会旅馆进行日常监管。
(五)负责旅游区(点)质量等级评定工作;负责星级饭店、餐馆、景区(点)资质的年度复核工作;负责旅游企业的行业管理。
(六)督促落实旅游行业服务标准,促进旅游服务质量的提高;组织旅游业服务质量的检查、交流;受理国内外旅游者的投诉,并督促检查旅游企业对投诉的处理工作。
(七)依法对全区旅游市场进行管理,查处违反旅游法规、规章的行为;规范旅游市场,优化旅游环境,保证本区旅游市场健康有序地发展。
(八)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按照全区旅游发展规划,审核旅游设施建设、旅游区(点)的开发项目;负责旅游统计和分析工作。
(九)促进旅游项目、旅游产品、旅游纪念品的开发、销售;指导旅游安全和管理旅游区(点)秩序工作。
(十)制定全区旅游行业教育培训规划;落实旅游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和等级制度;指导、协调旅游教育和旅游企业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一)指导本区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指导协调各乡镇旅游工作。
(十二)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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