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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许可证
作者:
日期:08-05-12
出处:
一、审批事项:临时用地许可证。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八条。
三、申请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原件1份);
2、立项计划(验原件,复印件1份);
3、规划定点意见(验原件,复印件1份);
4、规划范围图纸(验原件,复印件1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
四、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
2、现场勘察;
3、上报政府批准;
4、收缴有关规费;
5、发放临时用地许可证。
五、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收缴规费时间)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1993)鲁价涉字第172号,临时用地管理费(同类征地管理费标准的50%)。
办理机构: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88115227 经办人:刘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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