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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时用地许可证

作者:

日期:08-05-12

出处:

一、审批事项:临时用地许可证。

二、审批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五十七条

2、山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第三十八条。

三、申请材料:

1、临时用地申请(原件1份);

2、立项计划(验原件,复印件1份);

3、规划定点意见(验原件,复印件1份);

4、规划范围图纸(验原件,复印件1份);

5、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验原件,复印件1份);

四、办事程序:

1、受理申请;

2、现场勘察;

3、上报政府批准;

4、收缴有关规费;

5、发放临时用地许可证。

五、办结时限:5个工作日(不含收缴规费时间)

六、收费标准及收费依据: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1993)鲁价涉字第172号,临时用地管理费(同类征地管理费标准的50%)。

办理机构:历城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国土资源局窗口

    联系电话:88115227   经办人:刘秀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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