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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街建筑物门窗变更许可证

作者:

日期:08-05-12

出处:

一、审批事项:临街建筑物门窗变更许可证

二、审批依据:

1、《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九条   

2、济建管字[2005]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通知》

三、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产权证明材料(涉及租赁关系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3、建筑物位置示意图

4、原貌实景彩色照片

5、拟改造位置彩色效果图

6、涉及到法定相邻关系的,提交法定相邻人同意改造的书面协议。

四、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产权人或使用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城管科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现场勘察。

2、审批制证。勘察人员签署现场勘察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核准后,签发临街建筑物门窗变更许可证,报市委备案。

3、交费领证。不缴纳费用,申报单位或业户直接领取临街建筑物门窗变更许可证。

五、办结时限:材料完备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办理机构:历城区建委城管科 

联系电话:88023672   经办人:焉顺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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