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事项:临街建筑物门窗变更许可证
二、审批依据:
1、《济南市城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九条
2、济建管字[2005]2号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的通知》
三、申请材料:
1、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2、产权证明材料(涉及租赁关系的,还需提供租赁合同)
3、建筑物位置示意图
4、原貌实景彩色照片
5、拟改造位置彩色效果图
6、涉及到法定相邻关系的,提交法定相邻人同意改造的书面协议。
四、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产权人或使用人持规定提交的资料到城管科提出申请,对符合条件的进行现场勘察。
2、审批制证。勘察人员签署现场勘察意见,科室负责人审核,主管领导核准后,签发临街建筑物门窗变更许可证,报市委备案。
3、交费领证。不缴纳费用,申报单位或业户直接领取临街建筑物门窗变更许可证。
五、办结时限:材料完备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
六、收费标准及依据:无
办理机构:历城区建委城管科
联系电话:88023672 经办人:焉顺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