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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普通护照审核

作者:

日期:08-05-08

出处:

    一、审核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第五条
    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三条。
    二、申请材料:
    (1)提交填写完整并贴有申请人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照片的申请表和相同照片一张;
    (2)交验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并附复印件。
    三、办事程序:
    (1)提出申请。济南市市区常住居民因私事申请出国护照,凭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其他户籍证明,向历城公安分局出入境管理科领取《中国公民出国(境)申请审批表》(以下简称申请表),回答有关询问,交费。
    (2)经审核、审批后制证
    (3)本人凭“回执单”领证。
    四、办结时限:一般应于15个工作日内办结,对出国申请有疑点的或者涉及到的跨地区的核查工作,进行调查的时间不计入内。
    五、收费标准及依据:依据鲁价费发[2000]120号,收取护照费200元。
    办理机构:历城区公安分局综合警务大厅
    联系电话: 85083835     经办人: 付希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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