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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城区环境卫生管理局
作者:
日期:08-05-08
出处:
我局依据国务院颁布的101号令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对我区城区的环境卫生进行管理。主要职责是负责历城区建成区内山大路办事处、洪楼办事处、东风办事处、全福办事处、华山镇、王舍人镇的环境卫生工作。主要业务是:以上办事处、镇的城建道路保洁管理、公厕建设和管理、单位居民生活垃圾管理和清运。全区建筑工地的卫生管理并依法收取建筑工地卫生费。同时对全区单位或个人违反环境卫生的行为进行管理,严重者移交区执法局进行处罚。按照规定乡镇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应由乡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实施。区环卫局在业务上对其他乡镇的环境卫生进行指导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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