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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局
作者:
日期:08-05-08
出处:
1、根据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编制财政收支预算和决算,组织实施全区财政收支预算的执行工作,确保实现收支平衡。 2、根据国家有关财政政策、法规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有关实施办法和细则。 3、负责对全区各部门的财务收支活动进行指导、管理、监督、检查。 4、负责全区耕地占用税、契税的征收管理工作。 5、负责全区财政有偿资金、农发资金、住房资金、预算外资金的筹集、管理工作。 6、负责全区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7、负责国债的各项管理工作。 8、负责区直行政事业单位的工资发放工作。 9、负责制定政府采购办法,积极推行政府采购工作。 10、负责会计事务管理、会计工作达标升级和会计人员培训考试工作。 11、负责企事业单位的会计业务咨询及工程决算审查工作。 12、负责全区基本建设财务的监督管理工作。 13、 负责全区投融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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